在国家工商局发布的2005年、2006年消费投诉中,有关电视购物的所占比例较大,12315、96315消费投诉中心的统计表明,有关电视直销问题的投诉高达2000起以上,平均每天能接到这类投诉6起以上。电视购物暴露的种种问题成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时下的现代人在媒体编织的世界中生存,当电视媒体和销售行为找到一个结合点之后,电视购物服务便应运而生,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近两年来,电视购物更是热持续升温——坐在家中买遍天下物,那是何种“现代”的感觉!一时间,电视屏幕上有如此众多的权威专家指点着我们的生活,吃饭、穿衣、健身、减肥、美容、家居布置……似乎为人们实现自己的消费梦想提供了合理与安全的承诺。
然而,据有关部门披露,由于电视购物中,消费者不是直接接触商品,全凭电视介绍,购买后有发现宣传夸大其辞、有诺不践、价格随意打,甚至存在标识不全,即类似于“三无”商品等问题。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陕西一消费者购买的3000多元的增高器,使用一段时间后无任何效果,公司不履约退货,后又称要收折旧费;湖南一消费者花800多元购买的去疤精华美容液,既未去疤也未美容;河南洛阳消费者夏某花1300多元购买的按摩椅到处找也找不到商标和产地……'
在电视购物节目中,那煽情的话语、轰炸式的播出节奏以及所谓的星级化服务,这一切都让人过目不忘。其中最典型的电视购物的话语方式是:“短短的XX时间内,让您……”、“只要XX元,
……让您美梦成真”……一些有名有姓、亮出身份证号的患者介绍某种药物对自己的神奇疗效,夸赞某种新器具的完美功用……可是,在他们华丽的辞藻和动人的表情背后,有谁知道他们是不是真正的消费者,他们的“推荐词”的真实程度又由谁来认定或监督呢?而且,电视购物的价格也并不像它说的那么“省钱”,在淘宝网等购物网站你也可以看到许多商家称他们可以以三折价格销售电视购物节目中的产品。
如何加强对电视购物的立法与管理,已经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电视购物每天都在为我们演示这个社会的最新成果和产品,但如果连起码的真实性都出了问题,它的发展前途又该如何呢?我们不希望在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离电视购物越来越远。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问题引起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于7月19日日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
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医疗机构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隐含保证治愈内容,夸大诊疗效果,利用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证明,误导患者;一些电视购物公司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夸大产品功能,特别是一些丰胸、减肥产品,以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形象做对比,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使用效果。这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通知要求,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应侧重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的科学知识。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此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广播影视局要立即督促、监督各播出机构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整改落实,逐条自查自纠。对节目内容审查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播出机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有了这个通知,我们就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出现,从而还观众一个比较健康的电视环境,让消费者不再上当受骗。所以我们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叫好,他们终于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好事。但是我们还要注意到,停播此类的问题节目肯定会影响到电视台和电视购物公司等方面的经济利益,他们不可能忠实地执行,可能要变相播出此类节目。何况这还只是暂停,到底能坚持多久,谁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