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解》第七·离娄上19养志章
(2012-08-26 19: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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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曾元侍奉饭菜道义文化 |
分类: 儒学复兴 |
养志章
原文:
注释:
译文:
朱注: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
(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
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
(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养,去声。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曾皙,名点,曾子父也。曾元,曾子子也。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余者与谁?”或父问此物尚有余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进于亲,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
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言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程子曰:“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事也。故事亲若曾子可谓至矣,而孟子止曰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余哉?”)
说解:
一个人必然要做事,在所有的事之中,侍奉好双亲是做好其它事的根本。可是,如何侍奉还要双亲呢?其前提是能守住自身而使自己不失去道义。如果能自身不失去道义,侍奉好双亲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自身失去了道义,那只能让父母伤心,甚至伤害了父母,所以,那是不可能侍奉好父母的。所以,侍奉双亲是最大的事,而要侍奉好双亲,又要以使自身不失去道义为前提。
曾子赡养曾皙的时候,一定要有酒有肉,因为曾子知道人到老年的时候,无肉不饱,大概也因为曾皙喜欢喝酒;在将要撤去饭菜之前,曾子一定请示父亲是否给给子留下孩子爱吃的饭菜,因为考虑到曾皙要照顾到祖父疼爱孙子之心;曾子询问是否还有多余的饭菜,一定会说有,因为考虑到曾皙会担心别人不够吃。这些都是曾子用真心去孝敬父亲的体现。
在曾皙死了之后,曾元赡养曾子,一定也有酒友肉,这是因为曾元要满足曾子的口腹之欲,这不算错误,但是,却不算是了解曾子之心;在将要撤去饭菜之前,不请示父亲是否给给子留下孩子爱吃的饭菜,在询问是否还有多余的饭菜时候,却说没有了,将要再拿给父亲吃,这更是没有去体会曾子之心。
孝子不会只顾满足父母的口腹之欲,而要用真心去体会父母之心。在一般人看来,似乎曾元的做法也算可以了,但是,人不能满足于一般,而不求更好,所以,还是要学些曾子的做法,不要仅仅考虑满足父母的口腹之欲,更要体会父母之心。当然,曾子的做法也并非已经达到了最高标准,所以只说可以。能体会父母之心,真诚孝敬父母;能守住道义,必然不会使父母担心受怕,更不会让父母受到伤害,再进一步说,只有孝敬父母、守住道义,才能对君有忠,对长者有敬意,进而齐家、治国、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