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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夷狄孔子鲁国文化 |
分类: 儒学复兴 |
不了解公羊学此宗旨,不可能真正了解孔子学说。
1.《春秋》新王说
孔子以《春秋》为新王,反映出孔子绝不是要维护周礼,而是要改朝换代而立一新王,这从孔子周游列国而不去辅佐周天子,楚国令尹反对楚王给孔子封地等事可以证明。其次,从中还可以看出,孔子心目中的最高政治权威不是世俗的、世袭的天子,而是《春秋》中所揭示的义法,如果世俗政治中的当权者(不管等级多高),只要违犯了《春秋》义法,都在贬黜之列,表现出非常强烈的批判精神,从此就可以理解商汤代夏、周代灭商的必然性和正义性。以《春秋》为新王,同时也可以说明《春秋》是“帝王之学”的性质。
2.《春秋》王鲁说
《春秋》以鲁史为主,又假托鲁为王者所在之地,书中记载了鲁国十二公所经历的时间范围,而十二公并非王者,真正的王者是代表《春秋》义法的假托的“新王”。所谓“王鲁说”就是假设鲁国最后统一了天下而产生了新的天子。皮鹿门《春秋黜周王鲁解》说得好:‘隐公非受命王,而《春秋》始于隐,则以为受命王;哀公未尝致太平,而《春秋》终于哀,则以为实致太平;故《春秋》未尝称鲁为王,而据鲁史成文以推其义,则曰王鲁,犹之夫子未尝自称王,而据《春秋》立一王之法以推其义,则曰‘素王’也。”(转引自《公羊学引论》,第104页)
《春秋》王鲁并不是说把统一天下的期望只寄托在鲁国身上,而是去周游列国就是要谋求这种理想的实现,但是最终失败,而不得已只能以“空言”的形式著录在《春秋》之中,但又不是纯粹“空言”,《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孔子的话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其意思是说,“以理论的方式来阐述自己的王道理想与王义王法只是空言,空言即是逻辑的推理与观念的铺设,没有具体的历史内容,所以不深切著明。假托鲁国的史文来阐述自己的王道理想与王义王法,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的行事中贯穿新王治世的总纲,有具体的历史内容,所以深切著明。”(《公羊学议论》,第105页)孔子不是为了个人名利的目的去游说诸侯,去编写《春秋》,而是为天下苍生,为政治理想的实现。如邵康节所说:“人谓仲尼惜乎无土,吾独以为不然。匹夫以百亩为土,大夫以百里为土,诸侯以四境为土,天子以四海为土,仲尼以万世为土。若然,则孟子言:‘自生民以来,未有如夫子。’斯亦未为之过矣。”(《皇极经世书·卷是一·观物篇五十六》)这是世俗功利之人所不想,也不愿意做的事。孔子的伟大也正在于此。
3.孔子改制说
4.
所谓天子一爵,是指天子只是国家政治集团的爵位等级中的一个位列,而不
是超出这个位列之上的神圣的、不可改变的政治主宰者。汉代《白虎通》卷一开始就说:“天子者,爵称也。爵何以称天子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这就与反映西周时代政治建构的《周礼》中所说的天子无爵之说截然不同,在实际上,商代也不把天子看作一个爵位。可见,汉代人还继承着这种思想。但是,这种思想却不利于树立天子的权威,所以为后来的历代天子所不喜,学者因此而有意隐瞒或曲解,使得此说难以流行于世。“进入春秋后,周政日衰,而周天子之行亦日坏,荒淫贪婪乖谬不仁等违礼事件经常发生,《春秋》讥不胜讥。更有甚者,明明周天子作出的是违背天理天道的行为,而周天子则认为自己是天之子,自己的行为就是天意天命的体现。这样,在春秋时就出现了所谓‘天子僭天’的现象。”(《公羊学引论》,第194页)《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借子家驹之口说:“天子僭天,周后僭天子,大夫僭诸侯久矣。”在《春秋》书法中,只有“元年春王正月”之“王”是不变之正称,不会随文变化,故不含讥刺之义,即不含批判之义。凡其余不系于岁首的王者之称,如“王”、“天王”、“天子”皆非不变之正称,会随文变化,故含讥刺之义,即含批判之义。《春秋》中用“天子”一词的只有成公八年中的一次,并且是为了讥刺天子,毫无尊崇之意,可见孔子甚恶“天子”一词,作《春秋》时已废弃之而不用,仅于此条
熊十力先生说:“以天子为爵称,则天子与百官之有爵无异,不过其爵列于第一位,为百官之首长而已。故《春秋》以天子与百官同受爵于人民,而民始贵。”康有为也说:“《春秋》言天子一位,所以防后世隔绝之弊。”顾炎武《日知录》说得更为精彩:“为民而立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贵,代耕而赋之禄,故班爵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夺人之君,常多于三代之下矣。”(此段所引均转自《公羊学引论》,第200-201页)将天子列为一个爵位,等于说最高执政者也应当是人们推举出来的才德兼备的一个最高官,既然是爵位当然可以据其政绩而夺换,这是极为精彩而圣明的思想!
5.天人感应说
“天人感应说”是天人合一文化的一个表现方面,从政治层面上来说,又可以称之为“灾异说”,亦即认为天地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感应关系,人类的行为会
感应上天,上天会根据人类行为的善恶邪正而通过自然现象表现出来,以灾异来警告和惩罚人的邪恶行为,以风调雨顺或祥瑞的征兆来嘉奖人的善良行为,其中最值得人们引起注意的是灾异。何休《公羊解诂》说:“灾者,有害于人物,随事而至者;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春秋》中对每种灾异都非常重视,242年间未尝或缺,大至山崩,小至霜雪,逢灾异必书。表现出对上天的敬畏。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据蒋先生统计,《春秋》所记灾异有122事,平均每年一事,可谓多矣。孔子何以如此重视灾异呢?就是要现实的执政者时时注意反省自己的行为,起到一种警戒的作用,同时揭露执政者的邪恶行为,绝不是为了好奇而记之。《春秋》灾异之多,正因为春秋时代政治的荒乱太甚。如《春秋》隐公三年记载:“己巳,日有食之。”《公羊传》说:“何以书?记异也。”何休注:“后州吁弑其君完,诸侯初僭,鲁隐系获,公子翚进谄牟。”可见,这里把日食之因归结于人事的凶恶。《定公元年》记载:“陨霜杀菽。”《公羊传》曰:“何以书?记异也。”何休注:“异者所以为人戒也。重异不重灾,君子所以贵教化而贱刑罚也。周十月,夏八月,微霜用事,未可杀菽。菽者少类,为稼强,季氏象也。是时定公喜得位,而不念父黜逐之耻,反为淫祀,立炀宫,故天示以当早诛季氏。”如此等等,不必多举。
如果我们把这种灾异说完全看成是一种子虚乌有的瞎说,那是完全违背中国古代文化精神的,即使我们现在完全否定天人感应,也不能否定古人已有而存在于史书记载的的这种观念,更不能否定当初灾异说的善良初衷。如果我们把天人感应说与天人合一说联系起来看,就可以认识到,天地的运行是有其规律而且无私的,人应当效法天地之道,所以,不能违背这种规律,不能行邪恶之事,否则,违背了这种规律,就必然受到天地的惩罚。即使我们说自然的灾异现象与人事行为根本没有联系,我们也不能不肯定灾异说对执政者以及所有人的警戒作用,有利于执政者时时反省自己的行为有无过失,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廉洁。在大力提倡天人相分的“科学”的今天,我们应该认识到,人类不能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也必然遭到天地自然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