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允许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20000毫安)液体单体容积不超100mL。

民航规定:允许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20000毫安)
充电宝、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必须随身携带宝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20000毫安),
1、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
2、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液态物品99%不允许携带。例如饮料、酒等。可随身携带物品:自用化妆品、牙膏、剃须膏限制单体容积不超100mL可以携带。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比如菜刀、水果刀、球棒、球拍等,以及弹弓、弓、箭、胡椒辣椒喷剂等危险物品。
100Wh与mAh换算
换算公式:
WH=VAH=mAH除1000乘V
mAH=WH乘1000除以V
常用充电宝电压是5V,所以最大可携带容量是100*1000/5=20000mAH
常用充电宝能量是10400mAh,所以10400/1000*5=52WH
可以随身携带
wh(瓦时):
能量单位
w(瓦):
功率单位
h(小时): 时间单位
1000瓦*1小时=1度电
V(伏):
电压单位
A(安):
电流单位
mA(毫安):电流的单位
1000mA=1A
mAh(毫安时)能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