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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2日

(2014-03-12 08:49:08)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是以《重庆日报》为龙头、多媒体、多平台、多元化发展的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旗下拥有《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法制报》、《都市热报》、《今日重庆》、《红岩春秋》、《新女报》、《健康人报》、《渝州服务导报》、《三峡都市报》、《巴渝都市报》、《武陵都市报》和华龙网、大渝网、重庆日报网、重庆晨网、重庆晚报第一眼网等34家报刊网以及各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多家综合性发布平台。各报刊网和平台享有的版权内容均仅限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系列媒体上作为第一网络平台发布。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合理使用范畴外,未经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许可,其他任何网站都无权使用本集团享有版权所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作品及图片享有的著作权)。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为了维护版权利益、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制止网络非法转载,本集团发布以下声明:

 

    1.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互联网上以商业目的传播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方可使用。

 

   2.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版权内容时,不得篡改内容,摘录时不得违背文章原意。同时,在转载网页中必须注明来源自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相应媒体,并加注链接。

 

    3.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许可,擅改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系列媒体内容,或隐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平台来源,或擅自在网络上传播相关内容的,均属于侵犯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的行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

 

    4.凡已涉嫌侵权的网站,在收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通知后未立即删除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将对侵权人进行公告警示或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5.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对侵权行为将采取不限于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

 

   6.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凡已涉嫌侵权的网站请自行立即删除,或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商谈版权合作。

 

 7.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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