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人立碑有好结局者不多—超女能例外吗?
近日,北京通州区宋庄文化艺术节公共雕塑展览处,出现一尊高约4米的超女纪念碑,石碑下方用大号字体写着“超女纪念碑”,上方则是以李宇春和周笔畅为原型的两座全身人像,两人均一只脚跨步在前。“李宇春”头戴耳麦,一手高持玉米棒,“周笔畅”右手拿话筒,左手则作出胜利的“V”形手势。(《京华时报》10月11日)
看到“超女纪念碑”的照片,委实让我吃惊不小。原以为,超女们也就是热闹一阵子就算完了,想不到竟然还要“千秋万代”,几位超女尚且“健在”,就被树碑立传了。百感交加,于是便不由想到江湖散人陆龟蒙的《野庙碑》的第一句话:“碑者,悲也。”
其实,给活人立碑,不论过去现在、中国外国,都不算稀罕。早在晋代,大将杜预就给自己立过碑,而且一立就是两块,《晋书·杜预传》说他“为后世名,常言‘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刻石为二碑,纪其勋绩,一沉万山之下,一立岘山之上,曰:‘焉知此后不为陵谷乎!’”虽然他功劳确实不小,但因为是立碑自诩,总是令后人发笑,因而也有人把杜预的碑称为“发笑碑”。
立碑最多的则非魏忠贤莫属。魏忠贤在明末权倾一时,他利用天启帝昏庸不理朝政之机,组织宦官“阉党”独揽朝政。“阉党”们先后为魏忠贤兴建生祠(为活人修的庙)40余所,石碑塑像不计其数,几乎县县都有。可是魏忠贤一倒台,那些庙祠碑碣很快便灰飞烟灭,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今日而论,为活人立碑数量最多、规模最大、花样最多的,当推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他的各式雕像曾遍布伊拉克的大小城市。可是在一夜之间,钢索、铁钎甚至是炸药就把它们变成了一地的废料,他自己也正在接受法庭的审判。
看来,无论古今中外,给活人立碑,有好结局者不多,诚如臧克家在名篇《有的人》里所言:“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因为这是“折阳寿”的事,还是不立为好。
当然,人各有志,从理论上来说,不论给死人或者活人、给自己还是给他人立碑,都是个人自由,只要你有钱、有闲,并觉得有趣,且不违反相关法规。但是,实际上,真正头脑清醒的人,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干这种蠢事,因为,给自己立碑,脸皮要足够厚,不怕别人指指点点;给他人立碑,又有拍马屁之嫌,搞不好就拍到马腿上了,何苦来着?上海曾经有给刘翔立碑的动议,济南也有为巩俐塑像的想法,后来都因当事人的婉拒而作罢。不知两位超女为何没有拒绝立碑,如果是事先不知,倒还情由可原;如果早已知道而欣然应允,那就确实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那么多比你们成就大得多的艺术家,尚且不存立碑的奢望,两个“小荷刚露尖尖角”的新秀,就被立碑塑像,摆在外边供人瞻仰,实非福音,毕竟,你们要走的路还远着呢。
前几年,英国有位艺术家,非常崇拜撒切尔夫人,为她立了一座雕像,以此祝撒切尔夫人健康长寿、青春永驻。没想到雕像在展览馆展出还不到一星期,就被人砸烂了。这名肇事者被以破坏公共财物为名刑拘,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时,说出了令所有英国人乃至整个世界为之振聋发聩的一句话:人还活着,怎么能给她塑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