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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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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应为消费者讨公道

(2020-08-28 22: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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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郭女士的遭遇,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家中宽带被迫中断的半个月时间里,她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可数次向服务商投诉,换来的却是无休止的拖延。提出了退网的要求,但却被告知两个月之后才能办理。(《太原晚报》8月27日)
       网络时代,家里断网的后果,接近于停电、断水。半个多月的投诉,迟迟得不到解决,这样的态度令消费者心寒,更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虽说“便宜没好货”是很多消费者的共识,可在法治社会里,消费者可以图便宜,商家却不能无底线。也就是说,基本的服务质量必须保证,店大欺客是无法接受的。据统计,2015-2017年,仅广东省和广州、深圳消委会受理长城宽带投诉就达26651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包括网速不达标、频繁断网和修理不及时等。
       宽带资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是服务周期短则几个月,长达数年,不是忍忍就能过去;其二,宽带是一种基础的生活资源,频繁断网会给上网课、炒股、看网络电视等活动带来影响,消费者很难忍受;最后,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对真实情况有全面了解,直接导致客服人员会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如果对方拒绝退费,消费者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等待中吃哑巴亏。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可见,虽然消费者一次性花了钱,但服务质量不能打折,否则就当按合同退款。如果对方当初连合同和正规发票都不提供,看似消费者没有维权依据,实则商家承担的责任更大,因为其相当于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拒绝承担任何义务。
       除了向消协、工信部的热线电话反映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考虑到金额较小,属地通信管理局应该及时介入,要求宽带运营商恪守承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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