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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学生红包的老师是在装糊涂

(2017-11-30 08:25:20)
标签:

时评

杂谈

教育

1125日,长春光华学院商学院辅导员结婚,班委等一系列稍微有点官职的同学都给导员发了五百块钱的红包,很多人本意都不想发或者发这么多的,对于一部分学生来说那可是半个月的生活费啊。有的同学甚至借钱给导员发这五百块钱……”1127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爆出这则信息,迅速引来网友围观和议论。校方表示,此事基本属实,将严肃处理。(《新文化报》1129日)

说是红包,其实是婚礼的份子钱,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其实很正常,五百元似乎也算不上别有用心地贿金,可为什么还会引发轩然大波呢?因为是学生送给老师的红包,而老师不能收学生的礼,这点没有争议。

有人说,辅导员和学生们关系处得好,就像朋友一样,朋友之间表示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首先,平时相处再好,也无法改变师生关系的本质,这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特定的利益关系,譬如在评优、评选班干部、奖学金和贫困生认定等方面,辅导员都有一定的话语权。瓜田李下,拿了个别人的好处,到时是否能一碗水端平呢?又如何取信于人?其次,五百元对于大学生来说并非小数目,甚至是很多人半个月的生活费,这显然已超出了“意思意思”的界线。如果每人几十元凑钱买个礼物送给老师,相信多数人也都能够接受。

能碰上老师结婚,当然是很偶然的,但如果这个风气蔓延开来,学生们的生活费恐怕要陡增——今天这个老师孩子满月,明天那个老师儿子结婚,是否都要表示表示?学生超出一定限额的礼,老师绝不能收,无论是否包裹着人情往来的外衣。从利益角度看,师生关系更大程度上是单向的,即学生很可能有求于老师关照,而老师几乎不会有求于学生。人们常说礼尚往来,即礼节上注重有来有往,往庸俗了说,老师收了学生们的贺礼,有机会再还回去吗?这不是占学生们便宜吗?

师生关系理应是纯洁的,即使年龄相仿、相处融洽,想表示也有各种方式,就算是真相用红包的方式表达心意,毕业后再给也不迟。学生们可能是一时糊涂,老师怎能不明白这些?莫非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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