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建国接受采访时表示,反腐不能攀比,不能搞“反腐GDP”,只盯着数字或制定目标,反腐需要实事求是,有什么就查什么。黄建国说,纪检工作,不仅是要查处问题官员,能及时制止官员犯错误,也是功劳。“哪怕去查有的官员,查不出问题,我们更高兴。”(《南方都市报》2月16日)
有网友说,“查不出问题,不代表没问题”,还有网友说,“查不出问题,说明你自己有问题”。这样的论调诚然有些偏激,但若以2013年为界对比前后几年的情况,为何此前的反腐波澜不惊,近两年“打虎拍蝇”却成绩斐然?贪官不可能一夜之间统统冒出来,为何之前“查不出问题”?是之前查不出问题值得高兴,还是如今大老虎纷纷落马更值得点赞?
显然,如果没有腐败,查不出问题自然值得高兴,但若是有腐不查,就是纪检部门最大的失职,一旦窝案爆发或上级纪委介入,便会呈现腐败多发的景象——并非此前纪委工作做得好,不作为罢了。以湖南衡阳贿选案为例,有近500人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人大贿选案。诚如黄书记所言,“一条船翻了,每个人都有责任。就像雪崩,每片雪花都有责任。”那么,当地纪检部门的责任有多大?倘若日常反腐、防腐工作到位,决不至于爆出这样的丑闻。
反腐不能攀比?那要看从哪个角度看,单纯从数字上横向比较,显然没有太大意义,让纪委自证“我这里贪官最多”也不现实。于纪委而言,抓贪官就是日常工作,有一个抓一个,有一百抓一百,只有逢贪必抓,才是工作得力、为民除害。由此可见,所谓攀比,比得其实是反腐与防腐的力度,纪委没调查的官员就理应是清官;所谓“反腐GDP”,指的其实是反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贡献,排名靠前的地区必是风清气正、社会公平。如此说来,这样的攀比可以有,这样的“反腐GDP”只会有益无害。
黄建国表示,以前有种说法,4年查处一个部长级干部,后来是一年4个,现在频率显然更高(2014年前11个月省部级以上干部就有近40人落马)。其实,反腐不应有人为控制的节奏变化,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新常态”恰证明过去纪检反贪防腐的无力,没有及时将腐败遏制在萌芽之中,无形中养虎为患。说有容易说无难,作为纳税人利益的守护者,纪检部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查不出问题,真没什么可高兴的,敢拍胸脯保证没问题,才真正值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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