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相关通知指出,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把“尽善尽美”改为“晋善晋美”,把“刻不容缓”改为“咳不容缓”等等。这些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相违背,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误导,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西安日报》11月28日)
能够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个点名批评,除了说明存在乱用成语的情况,恐怕也说明“晋善晋美”的影响实在太大,已经深入人心了。从这个角度上说,这则负面新闻的出现未必全是坏事,而接下来的改正,则须保护这难得的影响力,使其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从效果上看,宣传山西旅游的目的达到了,而且这所谓的篡改,其实与山西旅游的气质和内涵都十分贴切:“善”侧重于人情,“美”侧重于风土,而这个成语的本意也表明了山西尽力做好旅游服务的努力所在,可谓精妙自然。即使是从受众的角度来看,形象宣传不同于产品广告,成年人看到这样的改动都可以意会,丝毫不觉生硬,也不会带来混淆和困扰,更别提恶感了。所以,叫停这个优秀的宣传口号确有争议,其实这也正体现了任何时期汉语使用都会存在的一个矛盾——规范和创新,如何兼顾与平衡?
只有从一个意义上来说,规范还是有必要的,就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考虑,毕竟这是在国家电视台播放的宣传片,倘若这样的创造越来越多、越来越滥,的确会对正在学着使用成语的孩子们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改变不仅是形势所迫,更是自觉需要,但前提是不应轻易否定原先的思路,而需要巧妙变通,争取继承原先积攒起来的影响力,将其顺其自然地演化为系列宣传的第二季。
例如,“晋善晋美”连着说属于成语乱用,我们可以将其分开阐述:文字上可以在中间加个点,旁白中可以在中间稍有停顿,意思不变,也不违规。如果还不可以,不妨将原来的宣传语加长,改为“晋风晋韵尽善尽美”,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汁原味,使观众在接收信息时容易意会。
一句尽如人意、尽人皆知的宣传语是山西旅游的财富,继承和发扬其影响力更是我们的责任所系。面对一个突如其来的小插曲,不妨将其变成真正的片中插曲,继续唱响全国、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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