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省城银行业机构网点在节假日(3天及以上法定假日)期间,将试行“弹性安排网点营业”,即由各银行机构根据客户需求合理安排开业网点和休业网点及假日营业时间,保证节假日开门营业网点数量不低于现有网点总数的30%。这是记者昨日从省银行业协会举办的“改进节假日省城银行网点服务工作通气会”上了解到的。(《太原晚报》12月5日)
涨价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调高价格,一种是变相涨价——价格维持不变,但产品数量或质量下降。相对于加价,减量显然更加隐蔽,可以有力地消解消费者的反感情绪,遂被很多企业所采纳。最常见的是婴幼儿奶粉,包装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盛装的奶粉却可能悄悄少了一百克,效果与涨价无异。
“弹性安排网点营业”即属于变相涨价,因为银行的产品是金融服务,部分网点在节假日选择弹性营业后,势必较过去减少一部分金融服务,最终还是要消费者来埋单,尤其是那些习惯于去柜台办业务的老年客户。这么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节省运营成本,而不是所谓的“改进节假日省城银行网点服务”,效果只可能是扰民,而非便民。
涨价并非无理,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即使无理也可涨价,无需用社会责任来苛求企业。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方便面,随着面粉、食用油和人工费用的上涨,产品涨价实乃必然;再如汽车和一些高端消费品,只要供不应求,那些掌握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可以不断涨价,成本对价格的影响反倒无足轻重了。所以,商业银行的涨价冲动不值得大惊小怪,平时他们也是这么做的,比如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提醒费等等,有些从无到有,有些越来越贵……
涨价自由,但有一种涨价却不被允许——集体串通涨价。早在2007年,众多方便面品牌就在行业协会的导演下集体涨价,很快遭到国家发改委的查处。毫无疑问,这种涨价方式有价格同盟之嫌,不仅违反《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认定价格”的规定,而且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排斥市场竞争。事实上,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成本与市场预期自行调整价格,而完全没必要串通调价的时机与方式,进一步说,恰是协会的介入与协调,使得原本无可厚非的市场行为变了味儿,甚至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为一家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山西省银行业协会的做法显然与其自我标榜的“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促进行业自律”不符。诚然,协会的建议不具强制力,但其对会员单位甚至是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视,且不说其几乎垄断了太原的所有银行,仅看看其领导层的构成便引人遐想——副会长、监事长、顾问、秘书长皆来自省银监局。这样的协会,难免有半官方的色彩,凸显出权力意味。也许有些银行完全可以克服那部分成本,也许有些银行正急于以更加惠民的服务抢占客户资源,从而实现后来居上、弯道超车,但在协会的统一领导下,所为难免有限。任其发展下去,“双休日弹性营业”、“年费统一上调”等担心也并非是杞人忧天。
事已至此,山西省银监局责无旁贷,理应及时调查;出于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考量,省发改委也应适时介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更重要的,是要给各种协会套上紧箍咒,避免其总是沦为“涨价协会”,在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却肆意侵害客户的利益,在角色迷失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