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年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将在300个县(市)开展医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此外,还要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新京报4月19日)
在药品加成尚未彻底取消的情况下,诊疗、手术、护理等费用的提高恐怕只会加剧公众对“看病贵”的担心——按下葫芦起了瓢,改革所为何来?
2009年新医改的推出,旨在通过全民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和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多管齐下,彻底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医保覆盖和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已经取得丰硕成果,然而公立医院的改革却依然裹足不前。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的推出,就是为了打破现行“以药养医”的困局,试图自下而上地解决这一痼疾。
事实上,“以药养医”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将其作为医改的目标更是注定不会取得实效——即使药品加成不能,依然可以通过过度诊疗和手术满足医院的牟利冲动,“以技养医”就更可取?于普通患者而言,如果花费总额不变,具体支出此消彼长的变化恐怕没有太多意义。更悲催的是,如果之前只是多吃几瓶高价药,如今却要多做几次本不需要的手术,那还不如不改。
毫无疑问,只要不彻底斩断公立医院的牟利动机,任何小修小补的改革都无法令患者获益。从英国、日本等国的成功经验来看,医疗卫生服务的“供应方”与“购买方”必须彻底隔离,也就是说,患者看病花费的多少必须与医生的收入无关。现行制度下之所以医患冲突频频,也就是由于在制度安排上将医方与患方放在了利益争夺的两极,诊疗服务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双方互不信任、疑窦丛生,甚至不惜恶意猜度、兵刃相见。
如果药品在生产、流通领域都是市场调节,那么单凭在进入医院后进行价格控制便很难起到作用。即使药品没有加成,医生依然有选择不同品牌药品的权力,也难保医药代表不会在药价中为医生预留了好处。这说明,只要市场与计划、公益与牟利等原本互有抵触的手段被安排在同一过程中,便无法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永远只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赶不上对策。进一步讲,即使政府投入足够,医院和医生恐怕也不会放着现成的钱不挣,靠道德就能够约束住。
万变不离其中,这个“宗”,就是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你不能指望一个公益机构在具有盈利冲动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好普惠式的服务。因此,这就要求公立医院必须收支两条线,医生不能从自己的患者身上挣钱,无论是药品还是诊疗服务。当然,这种有“大锅饭”之虞的政策也许会令人担心,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如何调动?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预防疾病按人头拨款、诊疗疾病按病种拨款等政策早已实施多年,结合医院自己的绩效考核,完全可以实现令患者满意的服务,而且节约了医疗资源,从而少花钱、多办事。
归根结底,新医改的成败,不仅需要合理的制度顶层设计,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中国政府在医保方面的投入尚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数据多在10%左右。可想而知,没有政府充沛的投入,再怎样看似美好的改革都难以令人满意。
与看病费用的构成相比,总费用的多少显然更令人关心,如果无法彻底斩断公立医院的牟利冲动,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改革目标便很难达成。所以说,在明确政府投入的前提下,如何更加合理的分配医疗资源、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才是医改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有关部门多费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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