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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参选的民主价值

(2011-05-29 14: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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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拥有290多万粉丝的知名网络人士李承鹏,25日在微博上表示要参选人大代表,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目前,跟进者越来越多,其中既有像网友五岳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民间学者熊伟这样著名的网络物,也不乏杭州的徐彦、梁永春等普通市民。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巍青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公众人物参选人大代表,是合法、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羊城晚报5月26日)
       烈日下,家人推着轮椅,身坐其中的老人执意要去投票选举人大代表。他得到了两张小纸片——一张叫做选民证,另一张叫选票,上面除了四个陌生的名字,连张照片都没有。在划下三个圆圈后,两张纸片都被收走了,选举结束。
       李承鹏参选人大代表之所以引人关注,首先是因为本不是候选人的他偏要自荐参选,也就是联名至少十名选民推荐自己当人大代表,这是极不常见的;另外一个原因,我们认识他、知道他,或者通过网络查询可以方便地了解他,选举一个不那么陌生的人做代表也是不常见的。基于此,在选举这种国家头等政治大事中,李承鹏们的主动跳出,具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对现行以政党和团体推荐为主的候选人模式提出了挑战。合理合法,却又令人瞩目。
       既然是宪法和选举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他们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参选,其“出圈儿”的行为就有了某种普法意义,甚至是可贵的民主锻炼价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公民行使权利需要通过代表的权力,这些都是尽人皆知的政治常识,但之所以很多人对选举漠不关心,根本上还是由于选民的权利没有得到真正尊重,不少地方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
       程序正义,往往是保证结果公平的关键所在。尊重选民的选举权,首先应当让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他们过往的表现如何?是否具备参政议政的能力?当选后又有哪些具体主张?更重要的是,选民与代表的熟悉过程是相互的,候选人的能动作用应当得到极大体现。只有深入选民之中了解诉求,进而不断完善和重申自己的立场主张,才能够让选民真正了解候选人,进而支持其代表自己行使权利,从而体现选民的决定作用和选举的根本意义。另一方面,选举过程中的诸多细节也需要不断完善,如法律规定直选时“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但现实中往往是就低不就高,让选民四选三,导致候选人的竞争性不足;此外,对候选人的介绍宣传还应当更加充分,选民证也不必急着收回去,制作还可以更加精致一些等等。
       李承鹏是网络名人,人大代表也理应是选民心中的名人,有了事儿可以想得起、找得到、有作用。李承鹏的影响力,绝不仅限于足球和文学领域,更体现在其对校舍质量、慈善捐助、打黑反腐和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现象的持续关注和积极行动上,代表了很大一部分的网络民意。众所周知,网络监督近年来的威力尽显,但毕竟并非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通道,如果网络监督能够适时向人大监督等多种民主监督方式深化,无疑会对推动社会的法制和民主进程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国家机器的主动纠错。
       独立参选需要巨大的勇气,无论结果如何,李承鹏主张公民权利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其明确权利边界、完善选举过程的实际行动,不啻是最为生动的一堂民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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