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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尊严

(2010-02-22 03: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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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过年回家,初六返并时,在临汾火车站偶遇一事。春运高峰,车站工作人员较往日多出一倍,在疏导等车旅客时,要求按车厢分别排队候车。就在刚找到队伍尚未站稳之际,一手持拿喇叭的女子一把抓住了我的夹克,试图将我放在更理想的位置,以便由我开始站成一个鲜明的“L”型。
    一股无明业火顿时上涌,四目相对,“放手!”她愣了一下,周围的乘客纷纷做围观状,甚至旁边的武警也瞟了几眼。文明争执几句后,她很不服气地甩下一句:“对不起行了吧!”一名男子遂将她拉到一边。此后,她再未露面,他倒是客气地狠了,连穿越队伍这等小事也要先笑着打个招呼。
    抽烟稳定情绪时就在想,如果我不小心冒出一句“你有什么权力拽我”,一定很不合时宜,没准还有人以为我是海归呢——被穿制服的人拽一下不是很正常吗?还谈什么权利。是的,国人口语中几乎是没有这个词的,这种粗野的举动从来不需要理由,如果非要找个原因,恐怕就是这身衣服,穿上就可以对陌生人吆五喝六,脱下来和你我也没什么分别。
    这样的事每天都在身边上演。列车员可以一脚将农民工兄弟的行李踹到一边,公交司机也常常在乘客还未上完就已缓缓出站,骑车人不小心进了没有自行车道的柳巷也只能与汽车抢道。看到这些习惯的场面,有时会突然感到愤怒,他们怎么就敢?
    记得有人说过,在国外,陌生人如果突然走进一尺之内,都会引起警惕和反感。即使你是一个热情的拥抱,他们也会感觉个人受到了侵犯。然而在我们这里,侵犯通常意义上指向的是肉体,而很少包括个人尊严,而尊严恰是个人权利中更为重要的范畴。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所在。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就是看他是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
    长久以来,我们崇拜的是伟大的“人民”,而忽视了对个人权利的审视,尤其是对没有直接后果的尊严侵犯一味容忍和退避,以至习惯成了自然。当忍耐成了习惯,侵犯便成了传统,而一个功能健全,精力充沛的社会机体,它的细胞一定是敏感而充满活力的。
    面对作为底线的个人尊严,我们也该学着傲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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