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山西太原市副科级以上官员,本人和直系亲属操办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国外留学、国外定居等喜丧事宜,必须全部进行书面报告。
“反腐倡廉”,一直是党和政府紧抓不放的一件大事,这一新政引足以起各方关注。在财产申报迟迟难以破冰的情况下,对官员屡试不爽、百姓深恶痛绝的酒席腐败现象加以量化治理,可见纪检监察部门的良苦用心。然而,一项政策的出发点好坏,并不能决定其最终效能。
官员请客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取决于其是否秉公利手中的公权力。官员也是人,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属于传统礼俗文化,是否因其公职身份就剥夺了“大操大办”的权利呢?更何况,操办所花费用为官员个人承担,礼俗活动本身也不具有公权色彩。手中掌握了公权力的官员,向公众公开自己的财务情况是应尽义务,可私事操办是否也应当受限呢?
说到底,一切都是源于“潜规则”的长盛不衰,婚丧嫁娶活动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成为有些官员敛财的重要手段。官员们婚丧嫁娶等敛财手段已呈现多、大、重、快的特点:名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礼金越来越重、频率越来越快。
官员之所以热衷选择酒席宴请巧立腐败名目,恰是借“私事”障眼。纪检部门如果也在“私事”管理上做文章,则很难取得公众满意的效果。操守缺乏的官员永远会发现技术手段的漏洞,因此标准化的细节治理并不容易得到预期的回应。例如,针对“规模一般应控制在十五桌以内”的规定,可以在每桌人数上想办法;为了遵守“不得邀请部属参加,不得接收部属的礼金和礼品”的规定,操办方式可能由一次大规模向多次小规模操转变,收钱方式也由公开帐台转为地下红包。收受礼金多少算腐败,亲属、挚友的范围应该如何界定,纪律失范的官员如果真想玩猫腻,恐怕有多少通知都被化解于无形。今后甚至可能还会有人抱怨:“以前送了礼还能混顿饭,现在连酒席都免了。”
类似新加坡这些廉政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没有对“酒席规模”的控制,但公务人员照样规规矩矩,不外乎法律得到了严格遵守。因此,治标更须治本,必须在完善监督上下功夫。太原市上万名领导干部纳入申报报告制度后,仅凭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肯定不够,与其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与官员玩“躲猫猫”,不如变申报制为举报制,将潜在的利益环节纳入公众视线,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同时,配套举报制度与惩戒制度,让借机敛财的官员曝光在公众视野中,并付出惨痛代价。
君子无须防,小人防不住。我们要做的,就是为贪官量身定做一把锁。
(9月8日上版后被毙,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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