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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的属性是非官方

(2009-08-17 2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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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去年“5·12”汶川地震之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截至今年4月30日,总数达到了767.12亿元,被公认创下“中国捐赠史的新纪录”。 然而,最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支团队进行为期半年的调研后发现,这些来自公众个人或企业腰包的钱,极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
    这一调查之所以能迅速以新闻的方式传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公众已经太久没有地震捐款使用动向的消息;二是多数捐款流进财政专户出乎大家预料。
     把捐款交给政府支配有什么不好吗?的确,在目前的国情下,难道还有哪个组织的信用能够比政府还高吗?然而由此派生的问题又难以回答,那我们把捐款直接捐到财政账户就可以了,何必还要通过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来转交,而且它们还不白交。(从捐款中提取一定数额的“项目支持费”)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几乎所有的慈善组织都是非官方或者是半官方的,而没有纯官方的慈善组织。因为,慈善天然具有两大属性,非官方和非盈利。
    之所以没有“官方慈善”,那是因为官方本来就是最大的资源支配者,官方先天承担着对弱势群体的救济责任,这也是对人民或者说是对纳税人的责任。也就是说,官方的“慈善”不叫慈善,民间自愿的爱心才是慈善。
    同时,官方的强势影响一旦介入慈善,便会影响其本来的味道。例如,在慈善行为开始时,如果政府出面组织各企业捐款,那么在企业心中无疑具有摊派的意味;在慈善行为过程中,相对弱势和分散的个体捐款者,很难对政府进行监督,而只能依赖其主动公开。一旦善款进入财政专户,谁能保证其不被挪作他用?灾区政府新建大楼、购置新车时,就必然难逃脱捐款人质疑的目光。在专业慈善组织尚无法做到全程透明公开的当下,并入财政专户的做法就更加人为制造了监督的难度,政府又何必受此苛责?将原本正常的公务行为笼罩在窃窃非议中。
    非官方背景,才是慈善的原貌,也就是由NGO主导慈善活动。NGO,意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如比尔.盖茨基金、李连杰壹基金等。汶川地震后,大量的志愿者和民间基金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夜之间令国人看到了民间慈善的力量。
    然而,事实上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举步维艰。按照现行的社团登记规定,在民政部门注册为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的非营利组织,都必须找到一个托管的主管单位,俗称“找婆婆”。
    由于门槛过高,或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等原因,多数NGO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为“公益机构”,只能去工商部门注册“公司”。一边披着“非法”的外衣尴尬献爱心,一边还要为税务部门稽查没有上税的捐款而提心吊胆。
    “公司化生存”的尴尬处境,导致其先天公信力缺失,很难取得捐赠人的信任。事实也证明,目前国内较为成功的民间慈善基金多为借明星效应发展起来,但其生存模式依然无法摆脱与官方背景基金合作的窠臼。政策的限制、法律的滞后、经验的缺乏、信用的不足仍使多数民间慈善组织不成气候,陷入没钱、没公信力、没影响力的恶性循环中。
    慈善文化的核心是公信力,无信而不立。衡量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是否有利于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督。提取项目支持费也好,转入财政专户也罢,请让捐赠人事先知情,这才是当下呵护慈善形象急需要做的。

(略微删节后发表于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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