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甲牡丹(拉丁学名:Ariocarpus fissuratus)为仙人掌科岩牡丹属植物,是一种珍稀濒危物种,享有“植物中的大熊猫”的美誉,又称有生命的岩石。
龟甲牡丹,其实不是牡丹,而是仙人掌类的植物。它外形奇特,开花多而娇艳,很像一块石雕工艺品,有“活的石头”之称。
龟甲牡丹原产美国得克萨斯西南部和墨西哥北部的荒野地带,喜充足而柔和的阳光,空气流通的环境。外形奇特,花朵娇艳,繁殖困难,由于植株果实成熟期非常长,且发芽很困难,故发芽率十分低,且实生苗生长很缓慢,一株球体直径在15-20厘米大小的野生龟甲牡丹,至少需要生长一百年,被称为“植物中的大熊猫”,是《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明文保护的的一级濒危植物,属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物品。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海淘在生活中越来越普遍。绿色健康、造型讨巧的多肉植物成为不少人的“新宠”,
备受国内消费市场的追捧,爱好者通过海淘网购邮寄多肉观赏植物明显增多,为逃避查验监管,故意申报成玩具、衣服、食品等,企图蒙混过关。非法邮寄入境的植物种苗极易携带植物病菌、植物病毒等有害生物,对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同时,非法邮寄濒危物种还将按照走私进行定罪,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得不偿失。
南京海关缉私警察展示涉案珍稀濒危植物龟甲牡丹
海关提醒市民,活体植物不允许个人海淘,即便不属于濒危植物,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也禁止个人邮寄和携带入境。因为非正规渠道进口的活体植物未经检验检疫,很有可能携带有害生物,这些生物一旦入境生长、扩散,可能会给生态环境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龟甲牡丹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的珍稀植物,如果走私总价值超过20万元,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10株以上,不论价值大小,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注:本文图片引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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