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派出机构,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水利部直属的事业单位,现在位于郑州市。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起源于1946年2月在解放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的冀鲁豫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由当时的冀鲁豫行署主任徐达本兼任主任。1946年5月,
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改称冀鲁豫区黄河水利委员会,由王化云任主任。1949年6月,
中共解放区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继由王化云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河水利委员会改属水利部直属。
主要职责为: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流域内水文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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