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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被嫖宿的幼女怎么就是报复社会呢?

(2009-04-10 00:00:00)
标签:

杂谈

 

习水已经成为名城了,就因出现所谓的嫖宿案,就因被嫖宿的是幼女,就因参与嫖娼中有国家官员,有人大代表,有出租司机。案子本没有什么特别,但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在所谓专家的解读下,事情有了不一样的转变,有了不一样的韵味。

强奸还是嫖娼的定性对与案人员是至关重要的!但作为旁观者,作为家有儿女的父母们,作为厌恶某些官员丑恶行径的人,与情与法,都希望重判其中的所谓官员,所谓人大代表,因为是他们拿着人民的钱在祸害人民的孩子!是他们在引导社会的腐败,是他们在促动人民仇视富有、敌对政府。可能很多的人,尤其是很多的官员们、富人们根本不把嫖娼当回事情,因为妓女历来有之,也很难断绝,并且在一些国家被官方准许存在。但官员押妓放在哪里均是丑闻,而若是幼女,即使在荷兰,恐怕也要入狱的,所以在中国讨论他们是强奸和嫖娼似乎仅是官员们给倒霉者的借口了,因为他们也仅是认为他们比较倒霉而已,因为他们被抓住了。

媒体再一次走在了官员的前面,进行了事件的调研,进行了背景的调查,请出了所谓专家开始解读。应该说很多的时候媒体是起到了社会监督的作用,但专家就有点忽悠了。昨天在回家的车上,听103.9请了个所谓专家进行评述,开始没有当个事情,但之后却听的我有些郁闷了。专家是有见地的,是有品位的,是要说出你不知道的东西的,是要震惊你的,他都做到了。最雷人的观点是:这些幼女是在被动卖淫后,通过主动卖淫来报复社会!不知道是不是他脑袋进了什么东东,为什么什么事情都和报复社会都能联系起来呢?!以常理论,一个没有家庭关爱的孩子,没有价值观,廉耻观,容易被引诱是正常的,从被动卖淫收入30元到主动卖淫收入70元,一个好简单的计算,而这些孩子家庭多不和,她们也没有收入去支撑她们出入网吧等场所,反正都是卖淫,主动和被动在这个前提下是没有区别的。但专家的解读就不一样了,报复父母!报复社会!方式是卖淫?我真想问他,报复是要有快感的,她们的快感在那里?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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