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红妆爱武装,烈女尽带“修脚刀”
(2009-05-12 1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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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红妆贵大长江商报非战斗减员野三关镇杂谈 |
分类: 时评社论 |
前晚8时许,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女服务员发生争执,该服务员用修脚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长江商报消息)
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不便于透露更多细节,所以我们也无从得之,究竟是什么原因强烈地刺激了21岁女修脚工邓某的神经,让她不爱红妆爱武装,操家伙疯狂地刺向44岁的招商办主任和其同事,造成“非战斗减员”2人,一死一伤。
据野三关镇一位退休干部称,双方争执可能是因事发前邓贵大向邓某提出特殊服务要求,遭拒后,邓贵大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抽打邓某的头部,由此引发了命案。目前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毫无疑问,女修脚工邓某是个罕见的“烈女”,也很难想象当时现场的情况是如何的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不过,笔者有两点疑惑不解,期待法律界的有识之士点拨:
据报道,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警方控制。个人以为,为了维护人格和尊严采用过激的手法予以还击,造成后果,算不算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象女修脚工邓某这种情况能不能特赦免于刑事责任?
另外,能不能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