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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导演和女演员上床未遂

(2006-09-08 17:40:17)
分类: 娟子的评论

      那个热点热了好多天了,都没有去点击它,今天看它在那个醒目的位置呆了那么久,就打开看了看。不就是影视圈的潜规则吗?作为编剧在这个圈子混久了,对于导演和演员之间的猫腻司空见惯。其实单说演艺圈有这样的潜规则不甚公平,哪个圈子没有性交易呢?这种事情谁也别喊冤,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既然可以叫作“交易”,大家都是有目的的,用我的能力换你的能力而已。性交易是被我们所不齿的,然而,这个社会,除了金钱也就性交易比较有实效性了。

      演艺圈里这样的问题多,与导演、演员自身能力范围有关!导演除了拍好片子之外,也只有在用哪个演员身上有说话的权利了,既然有这个权利那就要用它,权利不用,过期作废!就连看大门的保安也十分心疼和珍惜自己的权利呢,更何况可能因一个角色就能让你红透半个天的导演?演员想出名,那就得上戏,上好戏,而演员除了美貌和身体外,似乎没有其它的可以回报给导演的知遇之恩了,况且,演艺圈太多的俊男靓女,多情的一瞥也让人分不清是戏里戏外,让导演都跟柳下惠似的,做不到不说,也不太人性!勾引与被勾引都是相互的!

      不过就因此而定论导演和演员之间都是这样的交易也太不公平了,一个导演用什么样的演员还是要根据戏而定的,一切先为所谓艺术出发,剩下的,其它的,到是可以松动些!当然,就这样一个重要角色,可用你可用她,导演最后的决定就显得重要了。不过,作为演员你真的为角色而付出身体,也可以算做你为艺术献身了,除了这样的解释能让大家都舒服些,好象说别的就不好听了。我倒是觉得不管你为了达到一个目的付出了什么,只要你自己觉得值,别人说什么倒也无所谓,谁让你自己愿意呢?

      这个肖女演员和巢导演之间的争论让我颇为怀疑,我不是法官,无法断案,就算是法官,这种案子也是难断!你说,谁对谁抛媚眼儿了、暗示了,眼神和动作里面有什么含义了,哪儿说得清啊!不过我的怀疑可以论证一些东西,都是出于合情合理的猜测,大家不防跟着我想一下。

第一,说黄色短信问题。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相信所有用手机的人都接过或者发过黄色的段子,大多不是真的为“黄”而去的,只是拿这个说笑话而已。那个段子还不至于让人想入非非,不能自已吧!顶天笑过之后再发给熟悉的人,而有的段子还必须分清接受者是男是女,定下性别才有趣!那个女演员说导演给她发的段子让她脸红心跳,就有些让人难理解了,她不是为表达自己很纯洁,那就是为表达自己太傻B了,看这个都心跳,三级片的效果啊!

第二,导演似乎有些才华,还会写诗,是个全才。按合情理的情节,这样的男人应该有些魅力的,这样的男人追女孩子应该有一套的,不会粗鲁地看见自己喜欢的就把其按倒在床上,也决不会动不动就带她去各种饭局。更何况他还是个导演,有多少没有戏上的女演员找都找不到机会接近导演,现在是导演看上一个女孩子,追起来不用那么费事吧,就安排她一个角色放在剧组里慢慢追岂不更方便?还用明说跟我睡觉就给你戏,不睡就没戏?中国的诗人素质太低了吧,据我所认识的诗人,都是婉转得你听都听不懂,这个导演诗人会这么赤裸?会弱智到这样的女人都搞不定?

第三,女演员怀着悲伤的心情写了一篇博客,却说不想造成什么影响,只是抒发一下郁闷而已,她不知道博客是公开的?抒发郁闷有很多方式,就算你文笔好,喜欢写日记,也可以存在自己的电脑里,犯不着来这成千上万人都踩脚印的博客吧?

第四,被人发了律师函,就特别紧张,然后说别人怎样“无耻”,这就更奇怪了!动用法律手段是公民讲理的正当途径!用法律保护自己是公民应有的法律意识。你有道理,犯不着害怕紧张啊,你也可以用法律说话,不是有很多证据吗?那就更不怕!谁无耻,法律说得清楚!

       我不敢妄自揣测那个导演在这个事情上就是干净的,不管怎样,他可能还是给了女演员“咬”他的机会,不过,女演员这样大张旗鼓地宣传自己如何纯洁,如何干净反倒让人产生无数猜想,这个世界有很多人是没被别人咬反倒咬人一口的,有句俗话叫“倒打一耙”!到底谁想跟谁上床就说不好了!反正是未遂就对了!怨恨也因此而产生,如果“遂”了,那肯定是万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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