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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想做余秋雨的徒弟吗?

(2006-06-10 10:26:37)
分类: 娟子的评论

      郭敬明终于已将21万赔款如数交讫了。在看<幻城>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是那般喜欢他的文字,而后,我们这些拥护他的读者就受到他"抄袭"的致命一击!

      作为一个读者,我冷静地看待了这个事实,郭敬明仍旧是了不起的,抄别人的东西固然不道德,可他还是抄出了名气!抄出了水平!为何原著出来那么久都默默无闻呢?这起码证明郭敬明的"修改"和"润色"能力还是颇让人激动的,这也是一种才华!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谁没抄袭过呢?考试抄袭过,穿衣戴帽抄袭过,就算做人,也会抄袭啊!抄袭并不是不可以饶恕的,郭敬明因抄袭而出名了,让很多人愤愤不平,这其中有对著作权正义的捍卫,也不乏嫉妒之徒吧.

      我想,毕竟郭敬明还年轻,终会有他自己的独立的作品,那依然可以代表他的才华,果然他没有让读者失望,<岛>系列还是风靡一时,因此,作为读者,曾经在他与庄羽事件纷争中,我无数次在网上支持过他.然而,他这次面对大众说的话再次给了喜欢他的读者致命一击!他在博客上表示,“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我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重庆晨报》2006年6月7日)他还说他没有把自己的精力放到打官司上,“或许是导致它败诉的重要原因”.如果说抄袭只是小孩在不会走路的时候不小心一个跟头的话,那他现在的态度可就是明明走的好好的,偏要自己绊自己一个跟头了.

     如果说败诉是因为没有精力放在官司上,那中国的官司也太容易打了,只要多放些精力在上面就行了,如果郭敬明这次多放些精力在官司上,法院可能判庄羽抄袭郭敬明呢!为自己找梯子也该找个结实点儿的啊!就凭他这句话,法院都可以告他!道歉真的有那么难吗?其实,就算庄羽没有告他,他抄袭也已经是事实,终会有人发现,既然敢做就要敢当,男人嘛,要对得起站着撒尿这个本事!

     硬撑着,只能说明自己的懦弱!输了官司,赔了钱,就什么都不要说了吧,狗屎不臭,挑起来臭!忽又想起之前余秋雨的事件,两个人在品行上真是如出一辙,不知道余秋雨大师是不是已经看上了郭敬明的资质,想收其为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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