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闻,有一则消息吸引了俺的眼球,说是南京一家五星级饭店的洗碗女工,看到送来后台的食物要倒掉,感觉非常可惜,就拿了准备带回家给正在上大学的儿子“补补身体”,结果不巧被来检查的主管发现,于是被开除丢了工作,理由是“盗窃”。
俺在酒店也工作过不少年,对这个情况还是非常熟悉滴。于是激发了俺的说话欲望,正好看书也累了,权当调剂发泄吧。
自80年代中国开始了旅游业的极速发展以来,大量酒店宾馆也纷纷开张营业了。在最初的向西方全面学习、全面引进外资和外方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形成了酒店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酒店的运行。
比如,酒店员工入店,第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学习《员工守则》,无论饭店大小档次高低国营私营,这个都是必须有的。所以业内也有人形容:“饭店业是服务业中最接近于军事化管理的一个行业。”
如不能违反酒店的规章,不能私带酒店物品出去、不能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打坏物品赔偿等等等等,其中一条就是:不准私带酒店食物。很多酒店的保安在下班时,都会在员工出门处查验包裹,的确也经常有查出什么厨师私带酒店鸡蛋的、酒吧员私带酒店立顿红茶包的,甚至还有的竟然把酒店的餐具能裹挟出来自己消受的。这个规定也是不得已,可以说,要没有类似规定,估计很快酒店就会被掏空。
但是,有些情况很难界定,而上述女工的情形按她的说法,似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比如酒店里自助餐台收下来的食物,可以回收的,则由厨房处理回收;而那些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则被扔进垃圾桶,对于一个月薪只有1500,儿子在上大学、老公也仅有一保安工作可做的家庭来说,相信看到那些即将被浪费掉的食物,心情会是怎样痛惜;更何况,“拿食物回家”的状况也不是她一个,其他人也都有,一直就有。
这个我觉得首先是酒店的管理有问题,此种事情已经发生了不止一天两天一次两次了,那说明这样的“规定”形同虚设,员工们已经认为酒店方默认可以带食物回家的了;另一个,如果是拿了不该拿的食物,那处理得也太草率了,一般应该有个缓冲期,第一次发现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再处理不迟,也可以用扣薪水等不那么极端的手段来处理。立马开除,似乎太过苛刻。第三,如果洗碗工真是拿的是即将被扔到垃圾桶的剩菜,的确没必要小题大作了,反正扔了也是做泔水。以前的地主老财为了笼络人心有时还会布施呢。
估计当今劳动力市场太庞大太廉价了,“两条腿的蛤蟆难找,可两条腿的人到处都是”,所以饭店方(或者称资方吧)才这么有恃无恐吧。现在很多饭店都改制了,基本是高层管理人员参股,也就是说饭店是属于某些人的私人财产了。要“开源节流”、要追逐更多的剩余价值,不拿底下的人说事,难道还能去罚付钱的人吗?即便他们浪费巨大,但是他们可是饭店的财神啊。敢情这就是他们的想法吧。
记得俺在非洲某酒店工作时,也经常碰到一些当地黑人员工,悄悄偷拿饭店的肉类甚至酒水,这个一旦发现则一定是要惩罚的,一般也就是要他们写检讨立字据保证不再犯,一旦发现再犯则被开除,同时扣发薪水以示惩罚;但是有时是员工在处理客人剩下的食物时,发现很多食物丢掉很可惜,会偷偷把餐盘端到别处藏起来,然后得空偷偷吃掉,一般俺也就装作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当俺被单位派去黄山一家私企,帮助老板的新酒店招工培训开业管理时,尽管俺觉得对员工已经相当严厉了,可按老板们的观点,俺还是“太仁慈”了,不如后来继任者那么会“来事”。那位继任者曾私下给俺介绍经验说:“我这么多年的社会闯荡下来的经验(职业经理人),不管你对底下(意思是员工)多么狠都没事,只要把上面(老板、派遣自己的领导)和(打点)好就行了。”“你这么混不行,迟早要被人挤走的。”(这话却是很有眼光和远见的,佩服~)
记得那时(2001年)的一个当地员工(餐厅服务员),满勤才能拿到92块的月薪!真不知她们该会怎样去消费这笔钱,想想也为她们鸣不平。但人家是私企,老板说了才算~
所以,这个现象不是个案,而是非常有普遍性的。
想起以前看过的卓别林的滑稽默片中的情景,在西方那个大工业化生产时期,工人被怎样无情的剥夺着;而只要在私有化的进程里,这种事例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中国也一样。以前是人人以维护国家财产为荣,以损毁集体利益为耻;而现在呢,恐怕是上上下下个个相互包庇吃拿卡要,闷头捞钱为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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