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共同体中的人与野生动物如何好好相处

2022-10-30 08:44:43
标签: 野生动物 利益共同体 享受自然的好处 也承受自然的不好

 陶思明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于20221023日,全文公开州林业和草原局于同年720日,对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多位人大代表《关于协调组建专门力量解决狼害保护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中认为,尚无资料和报告显示狼群数量已经多到需要种群调控的程度,自治区林草局也没有同意核发特许猎捕证,当前应以主动防御狼害为主,力求经济损失最小化,同时推动野生动物损害赔偿政策落地,结合野生动物调查广泛收集相关数据,摸清狼的种群数量,科学评估是否要进行狼种群调控等。

没有看到人大代表解决狼害保护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的具体内容,不过从建议标题中“协调组建专门力量”的用语,可以体会到建议人认为巴州狼害是严重的,解决狼害的人力资源要强、工作力度要大才行。林草局答复中也没有列举巴州狼害情节,只在介绍狼的一般生态习性时作为普遍现象提到,狼群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原有领地无法提供充足食物时,为捕食会扩大活动范围,向牧民居住区域扩张,导致狼群夜袭牧民牛、羊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袭击牧民的情况,给牧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比较人大代表建议的标题语义和林草局的答复,可以理解为巴州牧区确实有狼害,不过尚不严重。巴州以畜牧业为主,地域辽阔,人口稀少,生态环境自然性好,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多,保护也很有力度,如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仅阿尔金山、罗布泊野骆驼、巴音布鲁克、塔里木胡杨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就达11万多平方公里,且多以野生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狼属于本土物种,过去被猎杀兼生态环境退化猎物贫乏,以致几近濒危,现在通过加强保护大环境好转,狼的种群数量也在增加,掠食家畜的现象肯定有。

不过,人和野生动物是生命共同体,也是利益共同体,有利就有害,自古如此,现在依然。其中狼是适应性强而广为分布的常见野生动物,和人关系更加密切些,许多地方都有“狼山”的地名,牛羊成群的地方周边少不了有狼群活动,“狼外婆的故事”表明其威胁人的生命安全也是成性的,“狼狈为奸”“狼子野心”是人们对狼习性的基本认识。另一方面,狼长期伴生于人的生产生活区域,人对狼又有一些好感,有些地方甚至有狼崇拜、狼图腾,发展出了以敏锐性、进取性和团队精神见长的狼文化等。以致狼多了人们怕它讨厌它,狼少了又希望看到狼,前些年不少地方就曾抱怨生态环境恶化狼都没有了,人对狼也是爱恨交加。

巴州人大代表建议解决狼害,可能的路径是希望组织专业团队展开猎捕,以大幅度减少狼的数量,目的是保护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当性不容置疑。州林草局的答复比较谨慎,不认为目前狼害严重到需要进行专业猎捕向小调控种群的程度,反而从食物链和生态平衡角度概述了狼的保护价值,称“狼群作为生态食物链中关键的一环,把控着鼠、兔等动物的数量,通过捕食其中活力低下的个体,保证种群的整体健康。历史经验表明,打破生态平衡,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列举了国家涉及狼的一些保护政策、自治区有关部门的看法,提出暂不进行种群调控也可以有效应对狼害、将狼害损失降到最低的相关举措。诸如“加强安全教育,积极主动防御”,引导牧民加固加高牛羊圈,养殖牧羊犬,自备驱赶狼的木棍等,就很实用,也是防狼害的传统做法。

从构建人与自然更和谐关系看,承办单位林草局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应该说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负责任的答复,具体意见还是科学合理的,经得起实践检验。抛开狼是自然物产,其存在与否及种群数量大小不以人的好恶为转移,也不论一些地方烙印很深的狼崇拜、狼文化价值,单说其自然生态价值就很大,尤其在巴州这样的牧区,狼也可以说是看不见的牧业积极保护神。狼是已经很少种类的肉食动物,处在食物链顶端,对抑制平衡草食动物数量、保护草地植被有重大现实意义。如果没有狼的捕食,藏羚羊、藏野驴、藏牦牛甚至野骆驼等食草动物种群数量越来越大,草场过载,其后果跟家畜过牧是一样的,既恶化区域生态也影响牧业发展,搞不好出现反噬效应,这些草食动物自己前景黯淡,保护也会出问题。

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既想保护“狼利”,就不能一点儿狼害也没有,这不符合事理,当然以人的能力不是不可能,但同时“利”也就没有了。现在,时有一些本土野生动物进入人居区域的报道,如上海貉出没,南京、杭州等地野猪进城,云南亚洲象上路,黑龙江有农村出现东北虎,内蒙古牧区狼入羊圈等。因为对人有骚扰、困扰,有的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凶猛动物还可能威胁人的生命安全,使人害怕、不安,以致野生动物进村入城似乎成为不得了的事情,有的出动警力管控追捕,有的围堵野生动物使其难以出逃。如果认为这些是伴随保护野生动物的“利”而带来的“害”,在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社会是不是也得概括承受一些,既然人和野生动物是利益共同体,就不能只喜欢其利,而拒绝其害于千里之外。

野生动物进村入城、捕食家畜,人在各种场景与一些野生动物不期而遇,从根本上说也是自然规律使然,只要不伤人最好以平常心看待。野生动物是活动的,尤其草原等空旷地带其活动范围很大,包括固定的长距离迁徙路线等,保护野生动物并不能指定其活动地域、改变其生态习性、限制其自由之身。自然保护区多选择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建立,意味着还有更广阔的零散分布区、自然游荡区,当然也包括农村、城区等。野生动物怕人,一般多主动避开人口密集活动的地方,但不能排除一些动物也好奇人类社会或误撞误入或为了填饱肚子冒险捕食家畜等,从而进入人居区域。而且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需要有自然的一面,保护野生动物时不时现身于人居区域,应该是好事一桩,否则没有相处对象谈何和谐。

人们担心野生动物进入人居地区特别是人口密集的城市,会引发和人的冲突,影响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据此有人认为是过度保护导致局部过饱和,主张进行种群调控,防范数量暴增等。其实,这些变化都是近期才有的,反映这些年加大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许多地方食物链并未完全恢复,实现生态平衡还是遥远的预期,如一些地方粗生繁殖快的野猪比较多,损毁庄稼,就是因为没有狼等捕食动物,而绝大多数野生动物包括狼,其种群数量也就刚刚缓过气来而已,远谈不上多到泛滥成灾。至于说引发和人的冲突,野生动物大多都是路过、误入或另有捕食目标,城市陌生环境和人为营造出来的紧张气氛,它们怕的要命,逃都逃不及,那有闲心和胆量毁物伤人,要有和人的冲突,那一定是人逼出来的。

这提醒我们有必要科学认识野生动物利与害的两面性,友善合理地对待偶尔出现在人居区域,引发人的关注或给人带来不适、困扰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野生动物。常说健康的生态系统富有涨力或弹性,能够承受环境的不利变化,看来人类社会在对待野生动物上也需要一定的涨力,在获取野生动物生命世界无尽好处的同时,能概括承受伴随而来的一些害处。而不要一有野生动物进村入城或有些经济损失就是了不得的事件,那反映社会系统在应对自然环境变化上太过脆弱,实际也是只要其“实在的利”不要其“潜在的害”的具体表现。

问题是甘蔗没有两头甜,有利就有害,两害相权取其轻才是上策,而非一点害都不能有,人与野生动物的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巴州林草局答复人大代表组建专门力量解决狼害的建议中,提出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把狼害控制到最小,而暂不进行种群调控的意见,蕴含着人、狼两利的思想,值得称道,相信建议人会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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