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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未来出台的《房地产税》成为劣税或恶稅

(2019-03-28 15:36:22)
标签:

房地产税

分类: 大视野

中国历史一再证明:当社会财富集中在王公贵族、大小官吏、少数豪强手中时,社会就失去稳定机制,发展停滞,治安状况恶化,一旦有风吹草动,轻则社会动荡,重则政权倾覆。

人类进入有文字记载的时代后,任何政权的强大、稳固与消亡其实都与社会财富分配机制是否合理关联,而财富分配合理与否则完全取决于税政的优劣或良恶 

20年特别是近10,整个中国就像一个大建筑工地,到处都在盖楼、盖楼。房价在无数次“调控”下疯涨,一方面,普通大众用尽“六个钱包”的钱也买不到一套楼房,被迫贷款。一方面有人占有几套、十几套、几百套甚至上千套楼房,坐收渔利。中国房地产畸形膨胀的危害产生了几亿贷款买房的房奴,也不是造就了无数超级富翁贪官和炒房食利者及拆二代;更重要的是让中国走上了逆现代化之路!一业独大,百业萧条,天量财富流失海外,中国现代化进程被停滞下来。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道理很浅显,落实到具体政策上,却是困难如山。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中国的房子具有了金融属性,成为了个人财富的主体。占有多套住房的人都是决定国家政策制定和落实的人,都是掌握话语权的人,让这些人自我革命,来削减手中的财富,难于上青天!

关于《房地产税》的制定和出台,所谓的“稳”字,就是延后,延后,再延后;推迟,推迟,又推迟。当遮羞布都遮不住时,他们又开始在《房地产税》的条文上打主意了,代言人纷纷站台,有人说:制定《房地产税》毫无道理和根据。有人说:房地产税人人有份。有人说:房地产税征收的额度不能高,更不能累进征税。有人说:收房屋空置税就得了。有人说:按家庭拥有住房的套数来征收房地产税。有人说:按住房的实际价值来征收房地产税……搅乱舆论,混淆视听,影响中央决断,以期达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小我”目的。

其实,《房地产税》早几年就该出台了。制定出台《房地产税》的根本目的是均衡社会财富分配,抑制食利阶层,保实业,促进现代化。征税对象应该是占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而不是大众。征税额应体现累进梯度,而不是如目前先行试点的两个城市那样象征性征收低额度税。未来出台的《房地产税》若按人均居住面积来征收房地地产税是最科学的,若设置人均居住面积为60--80平方米免征线是最合理的。还有,就是一定体现累进征税、额度递增的原则。当然,这是我们出于国家社稷考虑的善良愿望,也是人民大众的呼声。

而现实不容乐观,既得利益集团实力强大,围绕《房地产税》的制定,目前博弈激烈。我们有理由担心,未来出台的《房地产税》很可能成为一部劣税甚至是恶税。

未来出台的《房地产税》成为劣税或恶稅的标志有二:一是成为户户征税的人头税。一是对拥有人均居住面积6080平米房产的人象征性征收很低的税且不累进征税。二者有一,即是劣税或恶稅!

让我们拭目以待!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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