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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说强制三者险

(2006-06-20 17:59:28)
从10月1日起,交通事故强制三者险强制购买。当然,这对于全社会来说是好事,可以最大程度降低社会风险,缓解诸多矛盾。但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就要有一些付出。
首先是金钱上的。比如原来上一个商业的三者险,保五万,保费为700多元。现在是保5.2万,保费1050,孰多孰少一看便知。
另外,车主有替他人买单之嫌。原来执行商业三者,如果是车主的原因才赔,不是车主的原因不赔。而现在,无论是谁的原因都赔,如果责任在对方,而他又没有买保险,但需要我的保险公司来赔,岂不是我来买单他来受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会造成行人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反正没人敢撞,即便撞了,也有人负责到底。
条例中还提到,投保强制三责后会有一个保险标志,要贴在车上。但是对于7月1日之前投了商业三者险的车主来说,是不可能有这个标志的。没有标志,JC会在街上罚,说是20——200元,到时肯定会依上限而行。那么到时出示保单行不行呢?没有人说可以,查遍了所有相关文章都没有体现,保监局说这不属于他们解答范畴,而交管部门连什么是强制险都不清楚,更无从说起了。
看来,一个法规的出台,需要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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