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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公安局见到了网监大队的C队。说明来意,C队表示QQ号被盗不能立案。一方面没有相关法律规定QQ号属于什么样的财产,另一方面办案成本太高。
虽说盗号者侵犯了QQ号所有者的隐私权和通讯自由,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提及QQ号属于私人财产,更没有一个对QQ号进行评估价值的机构。一般偷盗立案的标的是500元,那么这个QQ号值多少钱呢?对于需要的人来说,它可能卖到1000元,而对于不需要的人来说,可能一分钱都不值。值与不值,由谁说了算?是物价部门还是其他什么团体?这是个未知数。
再有,公安一旦立案,就得要求破案,还要有破案率来衡量,也是他们成绩的一个表现。如果为一个QQ号立案,发现盗号者在乌鲁木齐,或亲自去或寻求当地警方支持,没钱是办不了的。
C队也提及了深圳某网友盗号被抓的案例,一方面是涉案金案巨大,卖号的赃款已经有十几万元了,另一方面是腾讯介入(它是原告之一),言外之意即办案经费不是问题。
虽然没有立成,但至少没有白来一趟。临别时,C队握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不就是个号吗?你追半天就是赌一口气,想开就没事了。”
感谢C队的好意,生活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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