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劳动法:持续位列第一梯队
(2016-11-08 1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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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传统劳动法业务领域,还是在外商投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新型劳动法律业务类型上,中伦都走在行业前列,在代理雇主和雇员两方面均有丰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代理大量世界领先级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伦的劳动法业务被《钱伯斯亚太2014年客户指南》评为“第一序列”(Band 1)的“中国领先律师事务所”之一。
中伦拥有多位该领域公认的顶级律师,或积极参与立法程序和劳动法在中国的推广,或就各种非争议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各种复杂劳工纠纷,皆能使用中、英文双语非常清楚地解释复杂问题,熟悉劳动法的细节以及不同区域的法规,拥有坚实的客户基础。
《钱伯斯亚太2014年客户指南》对中伦劳动法领域有如下评价:该所拥有的大量海外客户群体引人注目,具有处理对内公司投资涉及到的雇用问题的专业知识,进来在代理由企业精简架构和市场退出引发的解雇纠纷方面十分活跃。
段海燕:勇于创新,敢为人先
http://s8/mw690/0030i1bhzy6KOYgWLcje7北京办公室段海燕律师从事劳动法相关业务逾十年,主要以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工会法为专业领域,在业界有着良好声誉,曾经为数十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近百家列入“世界五百强”的外资企业提供劳动法服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件上百件。
段海燕长期从事劳动法律服务及实务研究,对中国劳动法立法、执法及实务运用均有全面的了解。她多次参加立法活动,能够正确把握立法精神及宗旨,准确预见法律风险,并结合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及立法趋势设计、制定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2012年12月,备受社会关注的《劳动合同法》修订,新年法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实施。随着新法的颁行,劳务派遣员工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然而,新法的实施细则却因各方利益的激烈博弈迟迟未能出台在既无规定可依、又无案例可循的情形下,企业普遍倍感困惑与压力。
在此背景下,某大型央企率先尝试对系统内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方式进行调整,涉及的劳务派遣员工之多几乎为同类企业之最,调整过程涉及到现行法律规定及实务均未解决的、且较为敏感的“同工同酬”、“业务外包”等难点问题。
段海燕律师作为该项目的主办律师,凭借十多年来的扎实的劳动法理论功底及实务经验,协助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题。她先后参与相关方案、协议的制定与审查;针对各个难点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并结合5年来各地司法裁判案例以及外国法反复论证,为客户选择解决方案提供尽可能充分的依据。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该央企的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方式调整工作在经历了试点、整体方案制定阶段后,目前已步入实施阶段,整个过程稳妥、有序,未出现任何影响社会稳定及生产经营的集体事件,为其他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调整提供了借鉴,打破了近一年来企业在积极应对法律变化上的困惑与沉寂。
作为业内少有的、在劳动法领域高度专业化的律师,段海燕在工作中追求品质,有坚定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她办理的一些案件在业内起到示范性作用,执业技能及职业道德受到同行乃至对手的尊敬。2014年1月段海燕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优秀劳动法专业律师”。
刘文武:以公司整体战略为出发点
http://s2/mw690/0030i1bhzy6KOYjtvEt91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刘文武以劳动法为主营业务,同时在企业清算、商事诉讼和仲裁特别是境外银行在华诉讼具有丰富的经验,办理过多宗极具影响的案件。担任多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和外资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
以公司整体战略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贯穿刘文武法律服务的始终。以为公司建章立制为例,刘文武强调公司的个性化服务,避免生搬硬套现成模板。他善于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进行前期调研,确保所制作的规章兼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刘文武会把标准定高一些,给公司留出足够的提升空间。之后,还会针对客户实施新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操作培训,以便新规的顺利和有效地实施。
“和气生财”是刘文武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从长远考虑、让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又一体现。对于劳动关系管理,他强调遇事首选协商解决,尽可能避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能多付出一些经济代价,但通常比打官司的成本要低。”当然,如果是公司的管理和发展需要,刘文武则会积极建议用人单位主动出击,依法维护公司的管理体系。刘文武代理过的劳动争议案子达五百余件,专业水准及敬业精神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敢为天下先”也是刘文武的执业特色。例如,代理怀化科技劳务公司与159名员工劳动争议案件,刘文武结合法律规定和深圳当地劳动用工的客观现实提出的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通过司法实践确立了劳务租赁(劳务派遣)这种新型劳动力管理模式的合法地位。刘文武最早办理深圳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业务,为登记机关设计了登记证书的打印模板、制作了抵押设备的公示标识,为当地机器设备抵押业务进行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在合同法颁布之前,刘文武代理美国富高财务(亚洲)有限公司诉深圳某制衣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从法理分析方面说服法官,提前行使所有权,在众多银行债权人中最早、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刘文武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与后颁布的合同法的法律精神完全一致。
朱叶萍:律师中的HR
http://s16/mw690/0030i1bhzy6KOYkciU7bf上海办公室合伙人朱叶萍自1996年起即专注于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的研究与实务工作,曾在欧美著名跨国公司工作超过10年,任亚太及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她的工作范围涉及与劳动法及人力资源相关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员工手册、行为准则、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的起草和审核、劳务派遣、员工集体转移、外籍人士在华就业、工会、高级员工的违法犯罪问题、员工福利、裁员、劳动争议解决(包括参与仲裁、诉讼及与员工的调解和谈判)、企业并购和重组中的员工安置问题等。因有着丰富的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朱叶萍在劳动法领域的服务极其具有针对性。
同时,朱叶萍曾在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任雇佣及薪酬福利组资深法律顾问,并承担其在中国的合规和反腐败调查及客户培训工作,大量的实践使其在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即FCPA对中国员工的适用以及后续处理的判断更加务实。加入中伦以后,朱叶萍也曾为多家跨国公司提供合规培训和调查以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并协助客户处理违反美国FCPA及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级管理人员。
朱叶萍的服务对象大多是知名企业的HR。她为HR们提供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提供与HR有关的解决方案,确保其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合法合规,避免发生劳动争议。长达十多年跨国公司的HR工作经历使朱叶萍非常了解HR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HR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使她能够设身处地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最恰当的解决方案,因此,她被客户们称为“HR的律师”。又因为很多非劳动法专业的律师也经常向她请教HR问题,因此,她又被尊称为“律师中的HR”。
在执业过程中,她曾应邀参与某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改革。根据这项改革计划,该公司拟从国外引进一套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在对组织内的人员和岗位进行科学量化的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战略薪酬管理体系和绩效管理制度,以对组织内部的人员和岗位实施长期、系统和动态的管理,从而达到企业发展战略的目标。然而,人力资源的动态管理必然会涉及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员工工作岗位的变动。
这项改革的难点在于企业能否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甚至解除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朱叶萍对这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这个新制度的部分内容并不符合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于是,她根据自己在此领域的长期实践和深入研究,向客户提出对该薪酬体系作出适当调整的方案,并协助客户解决了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落地实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