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买者自负的风险教育,无非是告诉投资者要有能力承担市场风险。但是目前下跌,完全是管理层出台政策直接导致的,无论其初衷如何,那么什么叫买者自负呢?
证监会密切关注股价异动,当然不会不清楚当前个股价的暴跌,试问是否应该发个公告解释一下异动的原因呢?如果不解释,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如果解释,是否用以下的行文?
“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6月4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也未同任何公司商谈或签订涉及重组的意向书或协议。
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披露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认为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主要原因是财政部提高印花税。”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下周一股市将现奇观,超过50%的股票停牌一小时!!
当然如果周末出现什么消息,那么周一可能出现,大部分股票直接涨停,现在卖股票,是否暴跌下不理智的行为呢?
看好中国,看好股市,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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