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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绝书》

(2015-10-17 18:18:13)
标签:

散文

分类: 书评

《越绝书》

   

     著者:(东汉)袁康、吴平辑  俞纪东注译        版次:1996.10初版

     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    购买日期:1998.7.28  定价:13.5

 

       绝书》,著者不详,或曰东汉袁康、吴平,或曰子胥,或曰子贡,或曰三人兼有,即考据家亦各执一词,难以定论,然窃以为书中混有子胥、子贡之言,经汉人整理一通,方成今本,故其著者自非一人耳(与余嘉锡同)。

     是书也,其篇目,“旧有内纪八,外传十七”,计二五篇,“今本有内经二,内传四,外传十三”,仅十九篇;其内容,或语其为“复仇之书”,或总之曰“兵家之书”,或归之于“杂史”、“载记”类,或称之曰“方域史”,可见其书文颇驳杂,质各相迥,难以并类也。

     总体观之,是书与出自后汉赵晔之手之《吴越春秋》同,皆为叙吴越争霸故事之书,然又少有不同焉:

     《吴越春秋》一书,语焉更详且体例一统,事皆因人而演,文多四六,辞华且实。其所叙颇多小说家之言,已开唐宋演义小说之先河。(因其中素材多有可取处,故后人常据其片段另为演义,如其书中所叙越处女与袁公对剑之事,明冯梦龙据之敷衍成《平妖传》,今人金庸又据之著成《越女传》。)故此书读来,栩栩如生,常令人因事生情,中有所动而不自止也。亦缘此,是书常忽于史实,文多矛盾,为史家所不屑。

     《越绝书》,其言辞则过于“博丽奥衍”,时有难解处,其内容则更为纵横纷杂,但于史则足以补缺,犹为史家所重。

      吾更爱乎《吴越春秋》。一则其书人物刻绘精到,呼之欲出,更得我心;二则先之览也。(其书于九二年购之,是书月内方得。)虽则,是书犹值一观,因其既可与《吴越春秋》相印证,又另有佳处。分叙如下:  

      A.《越绝书》之佳处

一、   思想:

     其书思想比之《吴越春秋》更为民主,进步。《吴越春秋》中以子胥掘平王之墓而鞭其尸为非,《越绝书》则虽意其“矫枉过甚”,然“不究”也——敢于是子胥以臣弑君之举,于汉时诚不易也,即今世亦然。

     又,于夫差、勾贱,《越绝书》中亦各有指摘,却称子胥、范蠡二子“行有始终”,范蠡犹有过之,因他能“不合乃去“,不愚忠于君。此遁世思想虽不为积极,比之盲从则更上。

   二、文辞:

   此书虽辞义艰深,文风晦涩,中亦有珠玑之句。如《越绝书.卷四.越绝计倪内经第五》中之勾贱自叙其心境一段,寥寥数语,以钱塘潮起伏之势喻心情起伏,情景交融,的是上乘文字:

   “吾欲伐吴,恐弗能取。山林幽冥,不知利害所在。西则迫江,东则泊海,水属苍天,下不知所止。交错相过,波涛浚流,沉而复起,因复相还。浩浩之水,朝夕既有时,动作若惊骇,声音若雷霆。波涛援而起,船失不能救,未知命之所系;念楼船之苦,涕泣不可止。”

另《越绝书.卷十一.越绝外传记宝剑第十三》一篇,通篇更字字珠玉,其语言艺术之高超为此书中各篇之最。如记相剑师薛烛观勾贱之“纯均”剑时,著者曰:

“王取纯均,薛烛闻之,忽如败。有顷,惧如悟,下阶而深惟,简衣而坐望之。手振拂扬,其华萃如芙蓉始出。观其锷,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混混如水之溢于溏;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涣涣如冰释。”  此等形神具备之说明文字,诚不易见也。

三、经济思想

据《越绝书》注者序曰:“清王谟曰《越绝书》多阴谋秘计,而其精奥又在《计倪内经》,《外传枕中》二篇”——其言凿凿无妄也。手头原有《中国经济史》,若据以论之,当更具说服力,然其书已失其迹,复懒搜求,姑以白话论之:

1.注重贸易:“无息货”,“货物官市开而至”——此为计倪告勾践之言,下同。即不可停止货物流通,要发展市场之意。越能灭吴,关键之一在能利用地理之便发展贸易,以至于邦富兵强。此道理春秋末年即有人识之,难得!

2.经济预测:“水则资车,旱则资舟,物之理也”。即商人在水灾时预备车辆,旱灾时预备舟船意。商战之中,贵乎抢占先手,最忌盲从,须及时预测市场未来趋势,方能倍其利。

3.以价值规律定价商品:“籴石二十则伤农,九十则病末...故籴高不过八十,下不过三十”。马克思之价值规律理论曰:“同一商品,不同生产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不同,从而商品个别价值不同,但它们只能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与其他商品交换。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者,能获得额外利益,反之就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影响再生产。”——上引计倪此言,恰为此价值规律之绝好注释。

所谓“籴高不过八十,下不过三十”即籴价于30-80间既可令个别价值(20)低于社会价值(30-80),不妨害农户再生产,又可不“病末”(“九十则病末”)也。而“30-80”之价,即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订价也,具体价位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千余载后,MR.马方得此结论,不亦迟哉?

 

B. 《越绝书》与《吴越春秋》相印证处

、《吴越春秋.卷三公子光传》谓:楚平王遣使召子胥、子尚时,子胥卜之不详,故任子尚独回。次日楚使复取子胥,子胥已逸。此事于理不合:兄弟既处一室,何不共拘而去?察《越绝书卷一.越绝荆平王内传第二》,知伍奢拘于楚后,“其二子出奔,伍子尚奔吴,伍子胥奔郑”——此说似更合于事实也。

、《吴越春秋.卷三公子光传》中叙芦中人之歌为:“日月昭昭乎侵以驰”,不解何意,观《越绝书》同卷中所记:“日昭昭,侵以施”方知其意。据张宗祥注:施,读曰移。故此句意为:“日太明,待其没。“此解于意为合。料《吴越春秋》中此句为抄袭《越绝书》,然错书”施“为”驰“(或后人转抄之误欤?)可见关于”《吴越春秋》又因是书(《越绝书》)而为之“之说亦非无据也。

、《吴越春秋》称孙武为吴人,而《越绝书卷二.越绝外传记吴地传第三》中则曰:“巫门外有大冢,吴王客器孙武冢也“,可知孙武本齐人也。

、又,因《越绝书》文字古朴,所叙过简,且常有阙文,时致文义不可解,如《越绝书卷三.越绝吴内传第四》中之首、次段分别有:

1.“吴何以称人乎?夷狄之也,忧中邦奈何乎?”

2.“吴师何以称人?吴者,夷狄也,而救中邦,称人,贱之也。”二句。

其中“吴何以称人”为何意?观乎俞纪东译文,将其译作“吴何以特别的称作人”。此译悟来如青蛙坠井,惟不通耳。证乎《吴越春秋》,亦无相当之字句,奈何?料《越绝书》既颇多征引《春秋三传》、《史记》等书,察《春秋三传》中有关章节当可知“吴何以称人”为何意也。寻其义前,容先叙《越绝书卷三.越绝吴内传第四》之大意如下:

《越绝书卷三.越绝吴内传第四》之首、次段记载了吴为蔡兴师伐楚之事:“...蔡昭公南朝楚,被羔裘。囊瓦求之,昭公不与。即拘昭公南郢,三年然后归之。昭公去至河,用事,曰:‘天下谁能伐楚乎?寡人愿为前列!’...阖庐于是使子胥兴师,救蔡而伐楚。”

 此史实《春秋三传》、《史记》等正史,《吴越春秋》、《东周列国志》等稗史中俱载之,且语焉犹详。如《春秋谷梁传.定公四年》复言入楚后,吴人“坏(楚)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败人之迹,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或《越绝书卷三.越绝吴内传第四》之首、次段皆援抄《春秋三传》而来?验之《春秋谷梁传.定公四年》,中惟有“吴何以称子”句,并无“吴何以称人”句。或此“人”为彼“子”之误欤?即如是,“吴何以称子”又为何意?为便于以下说明,特将《春秋三传》中有关文字摘抄如下:

1.《春秋公羊传.定公四年》:“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其忧中国奈何?”

2.《春秋谷梁传.定公四年》:“吴其称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举其贵者也...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吴进矣...何以谓之吴也?狄之也。何谓狄之也?...不正...故反其狄道也。

3.《春秋左传.熹公四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

 

   由上可见,这里“子”与“人”当为同义。查今人杨伯峻自撰之《春秋左传词典》,可知非中原(即夷狄)之君主谓之曰子,故称子,非贬义也,以别中原诸侯之号耳。及后,不谓“吴子”,而谓“吴(人)”,此际方有贬义也。何以《春秋》对吴先褒后贬?唐孔颖达认为:“公羊、谷梁以为吴于战称子,为其忧中国,故进而称爵及其入郢贬而称吴,左氏无此意,(故)称吴子不称吴子”,为“史略文,无义例”。

   “左氏无此意”,不表示其观点为正,谷梁有吴与吴子之分,其实未必非也。吾许谷梁之说,即为蔡伐楚之吴王,因“圣人嘉之”而称为“吴子”;入楚后大行不义之吴王,惟堪以夷狄论之,故贬称为吴,不称其吴子也。

由此可知《春秋》中对吴有两种称呼:一曰吴子,一曰吴(人),前者为褒义,后为贬义。以此推知,

《越绝书卷三.越绝吴内传第四》中“吴何以称人乎?夷狄之也,忧中邦奈何乎?”句中之“人”字应为“子”才对;与此同,《越绝书卷三.越绝吴内传第四》中“吴师何以称人?吴者,夷狄也,而救中邦,称人,贱之也。”句应为“吴师何以称人?吴犯中邦,反夷狄,称人,贱之也。”方合理。

近阅刘知几《史通》,于其卷四.称谓第十四中见“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句,可知刘知几也是这般理解的。

 

至此,于《越绝书》之观感大略叙毕,然尚有一二不明,容一并发之,以快吾心。

   

    1.计倪何人:计倪,《史记》作计然,《吴越春秋》作计儿,皆为一人也。关于计倪,史记集解曰其名研,范蠡之师也;又曰其先晋国亡公子也,尝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而汉书注则曰,《计然》者,范蠡所著书篇名,非人也。谁之说为是?

    2.妻楚王母者谁:《越绝书》称吴入楚后,子胥妻楚王母,《吴越春秋》则曰:“阖庐妻昭王夫人“,不知孰是孰非。

    3.吴越名剑异称及其下落:

    A.名剑大略:吴越名剑,《吴越春秋》中于《阖庐内传》,《越绝书》中于《越计宝剑十三》中有叙,二书大略相同,即干将、欧冶子为楚造剑三,曰龙渊、工布、泰阿;欧冶子为越王造剑五,曰湛卢,纯均,胜邪,鱼肠,巨阙。后越以胜邪,鱼肠,湛卢献诸吴王。吴王令干将造干将、莫邪二剑。

    B.名剑异称:

1.磐郢:《越绝书》称越以胜邪,鱼肠,湛卢献诸吴王;然《吴越春秋》则称吴所受三剑为磐郢,鱼肠,湛卢,是则胜邪又名磐郢也(《越绝书》译注胜邪为莫邪,非也。)

《越绝书卷二.记吴地传第三》中又曰:“时耗、鱼肠之剑以葬吴王阖庐。”——按吴共得越三剑,湛卢入郢后,惟余鱼肠、磐郢,则此时耗应为磐郢之异称也。

《越绝书》又称,越王勾贱有宝剑毫曹,巨阙,纯均等五把名剑。《吴越春秋》曰,磐郢,亦曰毫曹。故磐郢又添一异名也。总之,磐郢之异称有三:一曰胜邪,二曰时耗,三曰毫曹也。

     2. 湛卢:此剑名称《越绝书》、《吴越春秋》中所记相同。然《荀子.性恶》则曰:“阖庐之干将...辟闾,此皆古之良器也。”据该书原注,辟闾即湛卢也,卢,黑色也。湛卢言湛然如水而黑也。

     3.龙渊、泰阿、纯均:晋张华《博物志.器名考》曰:“纯钩、湛卢、毫曹、鱼肠、巨阙五剑皆欧冶子所做。龙渊、太阿、工布,三剑皆楚王令风胡子因吴王请干将,欧冶子作。”可知泰阿一名太阿;纯均一名纯钩;龙渊即龙泉,唐时避李渊讳改。

     4.步光:《越绝书》、《吴越春秋》皆叙勾贱灭吴时身带步光之剑,想来必是名剑,然遍寻诸书,不见造其剑者为谁。

      C名剑下落:据《吴越春秋》言,鱼肠剑逆理不顺,故阖庐以杀王僚,磐郢不法之物,无益于人,故吴王以葬其女;湛卢,太阳之精,出之有神,因吴王无道而飞入楚;据《越绝书》曰,磐郢,鱼肠,后皆随葬于阖庐墓。至于战国乃至秦汉时,诸剑之下落,吾不查也。

 

宝剑名

原属国

铸剑师

宝剑异名

特点

纯均

越国

欧冶子

纯钩

华如芙蓉,才焕如冰释

湛卢

越国

欧冶子

辟闾

五金之英,太阳之精

磐郢

越国

欧冶子

胜邪,时耗,毫曹

不法之物

鱼肠

越国

欧冶子

 

逆理不顺,不可服也

巨阙

越国

欧冶子

 

决铁犁如粢米

步光

越国

欧冶子、干将

 

 

龙渊

楚国

欧冶子、干将

龙泉

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

泰阿

楚国

欧冶子、干将

太阿

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

工布

楚国

欧冶子、干将

工市

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

干将、莫邪

吴国

干将

 

雌雄相配如霓虹

 

至此,此读书笔记方写毕。吾历数日以成此文,觉甚苦形神。徒一笔记耳,何劳太勤?然复思古之贤达,忙碌终生以求经义,乃远勤于我,故心反有所愧焉。倘无衣食俗务所累,而可遁身于南山之茅舍,予我一净几,一秃笔,一豆灯,一苦茶,又敢不效先贤所为?世易时移,今须先为稻梁谋,为斗米折腰,为权贵摧眉,然后乃可以偷闲缀文自娱也。

未能专志欲文,此乃我之苦也。南山已芜,无时畅赋归去来;北望停云,是时心中可无恨?古今之人,皆恐老之将至,我反日待其时之临也。何者?无他,冀暮年有暇,可续少志耳。亦已乎,尽此。不复多言。

                98.9.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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