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2011年4月2日)
(2011-04-02 15: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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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南京价格涨幅增长速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杂谈 |
分类: 日志 |
过去人们是用事实说话,现在则喜欢用数字说话,尤其是政府官员,时不时冒出几个洋名词的数字,显得很深奥,很权威,其实他们自己也不太明白,老百姓就更听不懂了。有一个笑话:一个机关处长到县里挂职当县长,下基层时,一进村口就问村长:“去年你们村的GDP是多少啊?”村长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吱唔了半天,回答道:“你要问猪的B、羊的B,我倒能说个大概,鸡的B还真没认真数过。”我们比这个村长好不到哪儿去,对于很多数字的基本概念也不太明白,比如我们经常看到一个数字:科技贡献率。所谓“科技贡献率”,是指GDP增长额中由于科技进步影响而增长的份额,具体计算有一个公式,公式中包括“科技进步增长速度”、“GDP增长速度”、“资金增长速度”、“劳动增长速度”等要素。按照我的理解,“科技进步增长速度”是一个定性的指标,相当于一个人的学识水平,最多只能用“博士”、“教授”之类来表示,怎么能换算成数字?即使换算成数字,是否准确?有人说,现在政府官员嘴里“跑”的数字大多经不住推敲,他们只是喊给上级领导听的,所以不必太当真。但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面向全社会承诺的数字也经不起推敲,就令人担心了。
最近南京市政府又喊出了一个很搞笑的数字:2011年度南京新建住房的价格涨幅低于10、4%。看起来这个数字很精确,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但细究起来,觉得很荒唐,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完全是上应付中央,下糊弄百姓的作秀之举。
我们知道,我们国家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市场价格,而不是由政府来规定市场价格,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当然,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或行政手段对市场价格进行适度调控和干预,以此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政府不应直接干预市场价格,更不应为市场硬性设定一个数字目标,这是违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是计划经济的思维和做法。
据介绍,南京市提出10、4%的主要依据是“2011年度南京新建住房的价格涨幅要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2011年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为11%,2010年度南京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为10、4%,因此2011年度南京新建住房的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确定为10、4%。这也太简单、太随意了吧!我以为这个被媒体渲染为“终于揭开神秘面纱”的数字是经过历时数天的市场调研,在查清全市的土地存量、新建数量等基本信息的基本上,然后经过严格的分析和测算而提出的,谁知他们就是简单类比出来的,毫无科学依据,这种“拍胸脯”的数字谁相信?
还有更不靠谱的是,今年南京新建楼盘涨幅若超标,物价部门将约谈开发商。“约谈”是什么意思?是行政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按照字面理解,“约谈”应该是政府的物价管理部门与开发商就房价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倒也好办,协商不通怎么办?难道把开发商“双规”起来?不是从建立健全市场法律法规入手,而是把控制房价上涨寄托在不靠谱、不着调的“约谈”上,说明政府要么执政能力和水平极其低下,要么就根本不想控制房价上涨。
我在这里可以预先为新闻媒体写一篇新闻通稿,明年年初市政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全年努力,采取多项措施,艰难地完成了2011年度南京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10、4%的目标,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为这个数字本身就是编出来的,就像游戏一样,接着再把它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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