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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股评家——编故事说瞎话的股评家

(2016-02-16 18:55:50)
标签:

黑嘴股评

汪建中

打击黑嘴股评

股评编故事

李几招

分类: 中国股市批判
我辛辛苦苦原创,累得腰酸背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看完有同感,转发就是最好的支持与肯定。

续6


中国股市批判

批判之十一:股评家:仅次于三陪小姐


七、不说白不说,白说谁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

——为此建议

1.股评禁止煽动性语言

1998年开始,证监会开始规范证券咨询机构和股评家,自2000年以来,证监会也处罚了一些证券咨询机构和股评家,如东方趋势及其赵笑云;上海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唐能通;金手指雷立军;山东神光咨询公司孙成刚;广东百灵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点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海观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武汉新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陈杰华;深圳华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百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赵东荣“龙头黑马预告网”;带头大哥777王秀杰;带头大姐熊芳及其成员黄军、龚明、李德、徐凌等等。

有关汪建中的黑嘴股评最为典型。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披露说:汪建中在下班前买进股票,晚上做股评时就说这只股票明天会狂升。第二天开盘,这只股票价格上升,他就把股票卖掉。最后汪建中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汪建中非法获利1.25亿元,同时罚款1.25亿元,终身不得再从事证券业。

201591,施行“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其中对明星虚假广告代言“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赵忠祥、侯耀华、李金斗因忽悠消费者而首先中枪。

所以中国证监会和媒体的主管机构,必须规定,股评家分析股市要严谨客观,不准用煽动性语言进行股评,如“卖房子买股票、中国股市是涨几万点”等。否则予以重罚并永久不得在媒体上进行股评。

对那些利用股评坐庄、拉抬打压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更要坚决予以打击、重罚,判刑。

2.媒体不准进行有偿股评

中国证监会和媒体的主管机构,必须规定:任何媒体,特别是影响大的覆盖全国的卫视电视台,不准以各种名义卖版面给股评人进行有偿股评。否则予以重罚媒体并永久不得开播股市节目。

出版社也不能变相卖书号或者包销就给骗子股评家著书立传。出版社出版股评家的所谓炒股业绩的书时,一定要核实内容是否真实。

3.定期开展股评家股评质量的跟踪

证券分析师一定要有前瞻性的分析,比如西南证券张刚预测了2008年大顶;国泰君安2014年底预测了中国股市改革牛上升到5000点等,事实证明是正确的。前瞻性分析风险很大,但是既然要分析,就要担当风险。要不然要你们证券分析师干嘛?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该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发布“证券分析师股评质量测评”,对每一个机构和证券分析师的股评质量予以排名并公之于众。对屡次分析错误达到3次以上的,实行末位淘汰制,取消证券咨询机构和证券分析师的资格和证书,5年以内不得进行证券分析。

4. 编故事的股市骗子要一查到底

对那些吹嘘自己一夜暴富的股评家、私募基金操盘手或者某散户编故事欺骗股民的,沪深两所要查查他的交割单,是不是真的炒股获利了?沪深两所的电脑主机几分钟查询就一目了然了,然后予以揭露他的欺骗行为,防止股民上当受骗。对编故事忽悠的骗子,一定要重罚。

媒体在刊登这些炒股“暴富事迹”的,一定要核实,不能道听途说,或者给了版面费就刊登。因为媒体肩负引导责任的。如果媒体不核实就刊登,也要连带负有责任,犹如未经核实就刊登“股民自杀”一样,要予以重罚。

5. 关键在于落实

广电总局曾经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也有类似的的规定。

但是总体看,打击黑嘴股评落实得不理想,与中小股民要求的差距很大,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监管股评家的“股评警察”,由中小股民担任,随时举报黑嘴股评,举报奖金为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让黑嘴股评无处藏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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