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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简明理解构成业务时是否抵销未实现内部损益?

(2022-08-08 14:21:04)

  权益法下,如果顺、逆流交易构成业务时,就不用再抵销未实现内部损益了,这是什么道理呢?

  道理在于,构成业务的,其实也就是已实现了内部损益了,当然不用抵销了。比如一个能独立生产产成品的车间,独立核算,也可以独立向外部销售,那就是构成业务了,你想想看啊,这个构成业务的车间,原本就是要继续生产的,现在只不过换了个持有人,该车间还是要继续生产,你说对产品销售有什么变化嘛,没什么变化也就不存在什么未实现内部损益。

 不构成业务的,比如固定资产在原持有者手里,是准备处置掉的,处置给外人就会实现损益的。而现在只是处置给了投资方,处置给自己人相当于没有对外处置,也就没有对外实现损益,所以叫未实现内部损益。那就要抵销未实现内部损益了。

上述顺逆流交易,只适用于权益法。而且顺逆流交易不仅适用于出售时,也适用于初始投资时投出的实物资产,初始投资时投资实物资产在期末计算投资收益时也要抵销掉未实现内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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