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18-02-09 09:03: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反映在企业合并
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所有的那部分净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这一准则体系,较
原来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其中企业合并利润表列示项目的变
化就是其中之一。
比如,某一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其持有70%股权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假
设该上市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且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净利润的抵销业务,则,母公司合并净利润
150万元(100 + 50),而母公司拥有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应当为35万元(50 * 70%),由此,
母公司总计实现净利润135万元(100 + 35),该净利润应当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
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剩余部分15万元(50 - 35),归属子公司其他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少数股东”)所有。
据此,该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相关列示如下: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0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万元
少数股东损益 15万元
而在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下,上述数据相关列示应为如下:
减:少数股东损益 15万元
净利润:135万元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的意思:
1: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
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
2: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股东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
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
股权,其余部分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
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3: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
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补充:少数股东的收益总额计算方法: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少数股东损益+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后一篇:通达信资金博弈,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