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The Direct Method)
(2008-07-24 06:28:14)
标签:
小学英语教育教学理论直接法(thedirectmethod) |
分类: 英语学习 |
直接法(The Direct Method)
直接法是在 19 世纪后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在西欧出现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力兹( M.D.Berlitz )、艾盖尔特( B.Eggert )和帕默( H.E.Palmer )。直接法还有别的名称,如改革法、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妥协法、综合直接法、折衷直接法、循序渐进直接法等,虽各有差异,但同属一类。十九世纪语音学的建立和发展为直接法提供了语音教学的科学基础。所谓直接法,就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不用学生的母语,不用翻译,也不注重形式语法。它的教学目标不是规范的书面语,而是外语口语。直接法主张采用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学习本族语言的方法,“通过说话学说话”的方法来学习外语,教学过程是一句话一句话听、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言习惯。教学中只用外语讲述,广泛利用手势、动作、表情、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要求外语与思想直接联系,绝对不使用本族语,即完全不借助于翻译,语法降到完全不重要的地位。直接法是在教活语言,特别是在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