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犯不适用累犯规定
缓刑犯的刑罚实际上并未执行,不会涉及刑罚是否执行完毕的问题,所以缓刑犯不满足累犯认定要件中“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的条件,不被认定为累犯。
虽然缓刑犯不被认定为累犯,但是可以作为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所以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从事犯罪行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仍然会从重处罚。
对于缓刑犯,再犯新罪,虽然仍然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但还是有利的。缓刑犯再犯新罪,若被判处的刑罚未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仍有适用缓刑的机会,而累犯按照《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是不适用缓刑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2020.01.20起施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转自:彩虹法宛
李阜林律师,法律硕士,理论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 富。专长于房地产、工程、公司、刑事业务,并在债权、股 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商标维权、金融、互联网、行政、婚姻、继承、 劳动、工伤、交通、保险、法律顾问、合同审制、商务谈判、纠纷调解、律师见证等领域向全省(全国)各地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TEL:13830797058(嘉峪关•河西 走廊),15193185693(兰州•河东流域 )。WeChat:LFL21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