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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以宪法为信仰,在党中央领导下以人民为核心的法治是永恒追求!

(2018-12-02 2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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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按者语:法律人应以宪法为信仰,在党中央领导下以人民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为永恒追求!

因此,作为法律人,我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人,忠于宪法,忠于党中央,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责,勤勉敬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奋斗!

法律人:以宪法为信仰,在党中央领导下以人民为核心的法治是永恒追求!

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我国迎来了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将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在12月2日组织开展律师集体宣誓活动。

我国律师宣誓制度建立于2000年

2000年6月17日,全国律协印发《关于实行律师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由于决定的内容过于笼统,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

2010年9月,中办国办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

2012年2月3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各地律协根据该决定制定了相应的律师宣誓规则,并组织开展律师宣誓活动。

进入新时期,为规范各地律师宣誓活动,引导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信念,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部颁规定,全国律协决定对原有的《关于实行律师执业宣誓的决定》进行重大修改,今年10月26日出台《律师宣誓规则》。

新的誓词在法治观念上的进步

新旧誓词对比

从形式上看,新的誓词简单明了,干脆利落。与新的誓词相比,旧的誓词显得含混不清,拖泥带水。在内容,新的誓词可以概括为,三个忠于、三个维护,一个目标,层次非常分明。

笔者认为,新的誓词在法治观念上有着巨大的进步:

第一,充分体现了立宪主义精神。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的精髓是立宪主义精神。立宪主义我们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宪法是立国之基,是立国之本,国家必须建立在宪法之上,国家权力必须根据宪法设定的轨道运行。因此,宪法在先,国家在后。新的誓词将“忠于宪法”放在“忠于祖国”之前,先宪法再国家,符合立宪主义关于宪法与国家的关系。

第二,充分体现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在法体系中,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新的誓词在修辞上将宪法与法律区别开来:“忠于宪法”,“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充分体现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旧的誓词将宪法与法律合为一体,表述为:“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律师宣誓主要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加入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通过宣誓,律师表明自己的共同体成员身份。不仅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也需要进行宣誓。这种司法职业共同体的宣誓制度意味着在未来的执业活动中,律师应当以法治为宗旨的前提下,互相帮助和监督其他法律共同体成员,不忘初心,共同前行。所以规则要求,律师要在协会会长、副会长的带领下宣誓。

二是,取得职业信任,表明恪尽职守。律师是法治队伍的成员,其执业权利是来源于司法的授权和人民的授权。宣誓是律师取得执业信任的方式。律师作为一个司法职业,需要取得国家的信任和授权。

规则要求,律师在国家授权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宣誓,代表国家对律师信任的起点。同时,律师以社会化方式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需要取得国家和社会的信任。因此,规则要求律师以公开宣誓的方式,宣读格式化的誓词,表明接受国家和社会监督、践行誓词精神的坚决态度。

三是,彰显律师职业为实现法治社会而努力的社会属性。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曾说,“律师以收善良结果为贵,不徒以谋当事人之利益为能。”律师职业不仅是为个人谋利,更需要为建设公正公平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这是律师职业的社会属性。

通过宣誓,能彰显律师职业的社会属性,强化律师对于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和责任感。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人应以宪法为信仰,在党中央领导下以人民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永恒追求!

转自:多问律师端   来源:人民日报政文、司法部、成意律思

执业律师李阜林,在房地产、工程、公司、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刑事、婚姻、法律顾问等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微信号:LFL21TH,QQ:983186352。TEL:113830797058(嘉酒·河西走廊),5193185693(兰州·河东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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