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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院却判决不准离

(2018-01-09 07: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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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院却判决不准离

 

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院却判决不准离

 

 

都说结婚容易离婚难,为什么呢?因为结婚时大家都是从爱出发,向往着美好的生活,你浓我浓时,不分彼此,水到渠成的事儿。但一对夫妻在选择离婚时则需要考虑更多的问题,而且男方女方所考虑的问题大不相同。

女方在一般情况下不太会主动提出离婚,特别是婚后有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她们宁愿委屈自己向对方让步,也不会随便做出离婚的决定。而男方在考虑离婚问题时多数则是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出发,但如果女方坚持,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多数男方则不会做过多的挽留。

但也有特殊情况,法院不会同意双方的离婚诉求 

案件回顾 

最近一对90后夫妻,刚生完孩子就不想过了,她说离,他说离就离!按说可以轻松结案了,没想到法官判决不!准!离!

原来男方天天打游戏,无所事事,女方正在哺乳期,情绪不稳,结果女方就提出了离婚,按理说这起案件中原告、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按说没啥可聊的了。

二人有恋爱两年的感情基础,2017年5月生了一个女儿,所有矛盾都是因孩子和家庭琐事引起的,要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事,还真没有。

被告呢,每天打游戏无所事事,对家里大小事不管不问,没有很好地转换到父亲的角色。

原告呢正处在哺乳期,情绪很不稳定,照顾孩子已经力不从心,被告的散漫更是让她感到沮丧。

男方:每天打游戏,对家里大小事不闻不问。

女方:刚生完孩子,在哺乳期,情绪不稳定。

法院审理

原告、被告都缺乏家庭责任感,有负气心理。庭审中主审法官但主审法官李培亮注意到,二人虽有“孩子”般的争吵,但言语间仍难掩关心爱意。最终,虽然被告同意离婚,但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时间:Law Time

离婚审理搜索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律师解读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这里的例外规定很模糊,现实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会考虑。

像上述案件情况的不多见,但如今90后离婚率远超过其他年龄段,这两年其离婚人数呈现较快增长趋势。

“三无”则是90后离婚的一大特点,即无子女、无较多财产、无债权债务问题,而且他们对待离婚的态度还很坚决,往往要求“立即处理”,缺少回旋余地。

而至使他们离婚的往往都是一些很小的事情,比如玩游戏,不上进,不分承家务等,这些情况都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在那些情况下,离婚不会被法院支持

其实离婚被不被法院支持主要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尚未破裂,则法院则会判决不能离婚,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1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

在书写起诉状时太过简单,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

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没有法定离婚理由,又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3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犹豫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4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这里的例外规定很模糊,现实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会考虑。

6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么不容易才走到一起的两个人切勿因一些小事就闹离婚,不要到最后再后悔,且行且珍惜。

来源:婚姻法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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