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义英副主席
在“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
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2011年3月22日)
同志们: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福建省民生工程战役的重要内容,并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8
号),号召全省立即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等手段,不断改善我省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为更好落实闽政办〔2011〕48
号文件和落实陈桦副省长2月28日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专题电视电话会上讲话精神,发动全省广大妇女积极参与这一民生工程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省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城乡妇女积极行动起来,以“家”为中心,开展“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启动仪式,目的就是希望全省各级妇联组织——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落到实处。
二要把这项活动与创先争优、“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有机结合,与“坚强阵地、温暖之家”建设有机结合,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妇女之家”的评比体系,组织动员城乡“妈妈义工队”、“巾帼志愿者”和“妈妈家园清洁队”等,帮助贫困、孤寡家庭清洁环境卫生。
三要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积极向省妇联,以及当地爱卫办、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和典型材料,省妇联将利用网络媒体,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共同营造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浓厚氛围。
四要加强督查,各级妇联组织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省妇联将在年底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合格的妇联组织给予奖励,对抽查不合格的妇联组织,将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希望全省广大妇女群众积极行动,突出清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放等现象,做到家庭窗明几净、环境净化美化,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全面改观。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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