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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公益事业而随意损毁村民的利益

(2009-03-02 07:41:38)
标签:

窑主

钩机

村民

公益事业

村主任

村官曹朝

三农问题

本洋

乡亲们

杂谈

分类: 2004-2007三年驻村扶贫日记

    博主提示:有位匿名的博友在《对无理村民就是要用“无理”之法应对》之后的评点中写道:“其实,那位村民并非无理取闹,他只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已;书记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解决办法也不是“无理”,解决最基层百姓的矛盾需要智慧。建议村官,以后再为村民办好事,可以透明度再大一些。”我十分赞成他的观点,我把这篇日记晒在博客时,还在想要不要修改?日记既然是驻村工作的“黑匣子”那就要尊重实事和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所以,我的回复:“说的是。增加透明度和真诚的平等的交谈,是农村干部却是最多的。当初就是这么想。因为他不知道情况,所以我在与边上的羊老板谈话,让他知道实情。这个村民我说他无理取闹,还有一个因由,就是上次他喝醉酒来找我向我提了一大堆不切实际的要求,人的思维是有惯性的,所以一见到他,就因为他是无理取闹。当时的村书记把这些人划到“刁民”类里,我是不承认本洋有刁民。只有不会做工作的干部,没有引导不好的群众。

 

 

 

驻村任职工作黑匣子(232)

 

2004年9月22日,星期三,阴雨,T22℃

 

    上午,听到他们几位村干部的房间里闹哄哄的,不知干什么?我问搞卫生的阿嫂,她告诉我是村民在讲什么修路补偿的事。

    我再把妇代会主任冬玲叫上楼来一问,是钩机钩坏了村民的物产。又是钩机“钩”出来的事情。指挥部的理事会成员之一陈快元为了修路的事,已经挨了一位村民的打,因此,他老婆到村部来讨“说法”。这些事情的出现,村书记生排是有责任的。

    我在两委会上多次说过,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要先向村民说一声,打招呼,请求村民的合作和帮助,我们不能因为搞公益活动就可随意损毁侵占村民的物产,我们先礼后兵吗。他总是以为,搞公益事业总是要有人做出牺牲的。他说,有的村民事先说了反而难办,不说更好办。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总的来说,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能总是以搞公益事业为由头去损害群众的利益,侵占群众的利益,否则,这公益事业搞出来有什么意义呢?在一次与村主干商量路网建设事宜时,我严肃地对村书记说,既然有信心处理,那就不要留下“后遗症”。可是,话说出没几天,“后遗症”就出来了。

    中午,村两委吃完饭后,马上到下本洋路网建设施工现场查看钩机钩的堆土情况。我让他们先去与当事村民商量解决的办法。一户是田里即将收割的稻谷被大石块和土方堆压一大片,另一户油茶林被土石方堆压,还有一户就是遗弃的破瓦窑正好在公路要拓宽的范围内被挖掉了一个角。

    晚上村书记和主任来向我汇报说,稻谷和油茶树都已经协调好,也都签字认可了。现在就是瓦窑的事还没有处理好。

    村主任说:窑主要村干部要为他家重新挖一个。

    我说:这可以,不难。明天叫窑主选好地方,我们去挖。但在挖之前,我们不能知法犯法,要先去乡林业站、土地所、派出所等部门申请办理合法手续。如果乡里要问为什么村里给个人选窑址挖窑?我们就要如是地报告,把这个原为告诉乡里有关部门,到时候政府部门就会依法调查,搞得不好还要处罚窑主,到那个时候,就怪不得我们了。把这个利益利害关系跟窑主讲清楚,如果他家愿意挨罚,那么,我们就办。到那时他哭都来不及了。窑主当年挖窑时有没有申请?

    村主任说:没有听说。

    我说:本身就是非法的黑窑,已经遗弃多年不用,为什么就不能宽容一点,支持修路呢?

    这件事交给村主任继续协调解决,不能赔钱,比不得庄稼和农作物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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