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农村选举,区区“四关”能敌“五力”?

(2008-12-18 18:24:33)
标签:

集体财产

强国论坛

林地

权力行使

林木

村官曹朝

三农工作

新农村建设

杂谈

分类: 博主时论

2008年4月19日首载人民网强国论坛

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85446781

 

 

    人民网强国论坛上有一篇帖子说《村干部廉洁从政把好“四关”》,全文是这样的:

    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办法,村党支部成员采取“两推一选”选拔方式,村委会依法直接选举产生。二是把好权力行使关。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专门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明确镇村负责人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责任,明确提出若干个“不准”,设置统一的“警戒线”。三是把好办事公开关。进一步健全镇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七站八所办事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征地拆迁、集体经济收益使用等情况。四是把好“三资”管理关。完善村帐镇代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程序,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要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制定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管。

 

    根据我在福建某省级贫困村驻村任职党支部书记3年的实践雄辩地证明,这区区的、冠冕堂皇的“四关”是敌不过农村村两委选举任用中“五股势力”,即家族势力、家族党势力、亲族势力、拳头党力、黑帮势力等,这五股势力的工作,在软的、文的不行,就是硬的、武的,甚至使用暴力等手段。

因此,村干部廉洁从政把好“四关”是把党政用人冠冕堂皇的方法放到农村两委来做,注定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切实际的“糊涂主义”。试想,在城镇的党政部门不是从严把好这“四关”吗?但是党政干部中有几位不是腐败官员、糊涂官员、撞钟官员、安逸官员?甚至在一些乡镇基层里某些领导、干部与农村“五股势力”勾结、利用,导致基层党政出现“八种腐败”(见人民网强国论坛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84964495&bid=1)。

    首先是“把好用人关”,谁来把?怎么把?我驻村期间,正赶上村两委换届,为了把好用人关,把老百姓信得过的、又有干事能力的党员作为村支部书记人选,上报协商。结果呢?上级党委不认可,舆论、议论就来了,说是这个人听说作风不正派,等等。结果是可想而知。而上级认为是有能力的,但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时,他们说,只有捞钱的能力、拍马屁的能力。我们当时也是“两推一选”,这是第二次采用这种选拨方式了。上一任时村党支部受到“家族党”的操控,自然是想让谁当,谁就当。这一届虽然采取了措施,打破了“家族党”操控的局面,但老百姓认可的人也没能选上,结果是悲壮的。

    其次是“把好权力行使关”,说是村民自治,而实质是在“村民自治”的旗帜下,有少数几个人和上级领导来治。乡镇一级克扣、截留村集体财产,简直比从自己家里拿东西还容易,自己家里拿东西有时还被老婆(丈夫)制止,乡镇领导截留、克扣村里的不收任何限制,虽然上级有检查、抽查,但是下级超高的应对办法。如我的村子上级下拨的办公经费和转移支付全部被截留,得知上级要来检查,他们把下拨等手续做好,把村主任叫到领导办公室,当着领导的面村主任有几个敢不签字的?上级截留、克扣,村里干部就敢以各种吃喝接待名义把集体财产瓜分一干二净,直到村财赤字还不放过。

    再者“把好办事公开关”,现在农村乡镇一级公开出来的结果没有一项、一样、一点是非法的,无论怎样查都是合格、合法的。他们采用非法、不合理的手段、措施和办法应用在整过办实过程中,谁来查?敢不敢查?如,我所在的村与邻村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由来已久,我村提出异议,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解决,但他们就是置之不理。当我们发现对方在有争议的林地林木区域里大肆砍伐,村民去制止时,林业公安说,对方有合法的手续我们是不能制止的,而林权部门,确实也来解决了,他按照对方的申请和要求先把有纠纷的林权证发给对方,让对方办理合法采伐手续。我们发现这种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向上反映就是无人理睬、过问和认真查处。

    最后“把好三资管理关”,村干部利用职权贪占,谁来把关?上级贪占谁来把关?这就是村民自治的悲哀、悲叹、悲壮、悲愤。某村上一任村支委从书记到报账员、林场场长3个人,利用职权,利用林权改革之际,采用林地承包合同上不写或少写四至范围、一分合同不同版本等手段,侵占村集体林木林地已经有确凿证据的有3宗合计190多亩400多立方林木,不知何故上级查处时,避重就轻、重罪轻判、村集体财产损失不追缴。今年1月4日的判决,直到4月15日才开除他们3人的党籍。这样的处理怎么能让老百姓信服?怎么能让农村和谐、稳定和安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