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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执行庭查封林改拍卖中的山林

(2008-10-17 14:24:11)
标签:

法律

县法院

山林

闭路电视

村主干

村官曹朝

三农服务

本洋

拍卖

杂谈

分类: 2004-2007三年驻村扶贫日记

    博主提示:践诺再查泰山尊王庙》,不是我信神信鬼的,而是做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的群众工作必须要入乡随俗,必须要与群众打成一片,必须要守信诚实。我去看庙宇,实际上就是去看旧学校、看村集体财产。在村干部作风没有根本好转或是广大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还在位时,老百姓是不同意还旧学校本来面目的,这就是民意,民声,我们就得尊重。

 

 

 

 

驻村任职工作黑匣子(175)

 

2004年8月26日,星期四,阵雨,T25℃

 

 

    中午,午饭刚刚吃完,我也在想今天林权转让、拍卖的事情。

    村委会主任李x月来电话说:县法院来溪尾拍卖现场查封山林,不让拍卖,有人告村部拖欠了民工工资,法庭来执行。

    我问:拖欠什么民工工资?事先你们知道吗?

    村主任:不知道。是几年前搞闭路电视线路的工程款。

    我说:你们先向乡里领导汇报,请求协助解决,不要与县法院的人发生任何冲突。

就这样,这次拍卖山林的事又泡汤了。但是,我心里很纳闷,为什么迟不来早不来,偏偏今天正要拍卖时来呢?一定有人通风报信。

    下午,县法院和村书记他们来村部把这件事的大概的情况告诉我。

    1995年村部安装闭路电视,当时村书记李生排是村里的一般干部,李x时当书记。闭路电视线路安装没有多久,就有村民反映图像不清晰,有的还收不到节目,1996年和1997年又重新修过一次,这样累计拖欠的工资本金为1.2万多元,如今法庭要求执行2.5万多元。

    我问:为什么?他们说:把这些年的利息算进去了。

    我说:这不行。既然是依法执行。这个包工头私自放高利贷,也是违法的,我们也可以告他。法院判决前,有没有核对证据,有没有收集证据?

    法官们说:从来没有,我们也不对。

    我说:法院怎能偏听偏信呢?

    法官们:我们是负责执行的。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希望曹书记过问这件事。

    两个主干也要我明天一定要去法院参加庭外协调。

    下午,法官和村干部走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考虑这个问题,要不要去?

    如果不去,问题能不能解决?让两个村主干去调解,也许问题这次能解决,但是,钱肯定又要多花。搞得不好又要节外生枝。一是外面都在传说,本洋现在是省级贫困村,每年省里有很多钱拨下来;二是到了法院,虽说是村书记和主任,谁把他们当作干部?毕竟还是农民,对方的人住城关,而其还是开店开厂当老板的,身价不一样,在法官眼里也会失去平衡的,可能还是多花钱;三是省派书记在村里不来,人家会怀疑我们解决问题没有诚意,引起对方乃至执行庭的不满;四是一旦明天问题没有调解好,让法院强制查封山林和村里账号上的资金,那么就会影响今年的其他项目建设,就会引起老百姓的不满。

    去了,怎样调解?思来想去的,看到两个村主干渴望我去的眼神和想到平时村民反映看电视难等问题,最后决定,还是去,也算是一种调查和学习。再说,我曾针对广大村民反映的历史问题,说过,只要遗留的历史问题制约我的生产发展我们就要想办法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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