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提示:农村的公益事业的建设,难就难就在各种政策不透明,群众不了解,自然也就不理解、不知吃了。《迁坟,是农村公路建设阻碍之一》,就是一个明证。我曾问过村书记为什么修路这么大的事情,不把需要迁坟、让田、移树的事情,公开出来,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他的观点是,村里刁民很多,只有需要时强制执行。这也就难怪叫他们去做工作时,说是做不通。还好,就迁坟这件事,最后还是迁了,就地安葬,补贴也是按照标准办的。没有因为迁坟的事影响施工进度。
驻村任职工作黑匣子(113)
2004年8月4日,星期三,晴,T29℃
从李肇x家出来到李振近家已是晚上8点半了。尽管迁坟的事没有谈妥,但至少让我知道老百姓为什么不愿意迁到公墓安葬。到了李振近家,村会计叫他家的人说:“书记来了。”于是,李振近从房间出来了,我没有进他家,就坐在门口。我问他:“你的老婆打你的母亲知不知道?”他说:“干活刚回来一会儿,听说了。”
这位老妈妈,今天下午拿着一个铝制锅盖,柱着拐杖,戴着一顶破斗笠,到村部找书记投诉。当时我不在村部,是其他人告诉我的。村书记和村主任一见到这位老人往村部方向来,就躲着她。我认为这不是当村干部的作风,更不应该如此对待这样上了年纪的老人。我也详细地了解了他家的一些情况。
老人有4个儿子,老大是残疾,没有结婚,跟着老二过,老三和老四也都歌各自成家。老人单独过。兄弟4人家境十分贫寒,因而对老人更是不敬不孝,老人没有米下锅,就经常去几个儿子家“偷”,一旦被发现,特别是被儿媳妇发现,就会吵架,甚至打架,今天就是因为老人没有饭吃,对着老三家骂了几句很难听的话,老三的老婆就冲到老人的厨房里,把锅盖砸了,还动手打了老人。所以,老人拿着锅盖到村部找村干部评理。孝顺老人是子女天经地义的义务和责任。
我说,这么晚来,就是告诉你们兄弟几个,无论儿女,还是儿媳妇,孝敬老人,尊重老人,是天经地义的。老人有再大的过失都应该原谅。我问:“你们兄弟为什么不给饭老人吃?”振近说:“是兄弟几个按月给米的,这个月不该他给。”也就是说,不该老三家给,老人对着老三家骂,所以他也没有办法。
我说,老人上了年纪,心理心态又返回到幼儿状态,是变化无常的,是超常现象,因此,做子女的应该理解和原谅。这个时候,与老人打架的老三媳妇出来说,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动手打老人辩解。我当场就顶回她:“我在与你男人讲话,不要插嘴。难道你动手打老人还有理不成。我们自己也在一天天变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子女的榜样。”这位从外省嫁过来的女人没有吭声,就回到屋里去了。
我对老二说:“对残疾的哥哥,也要给予关照和爱护,不要在精神上折磨人家。”为什么讲这句话呢?因为我了解到,老大跟着老二过,与其说是健全的弟弟养着残疾的哥哥,还不如说是,健全的弟弟剥削残疾的哥哥劳动。残疾的哥哥劳动回来总是吃剩菜剩饭,常吃不饱,还不能到外面讲,否则,就要挨弟弟和弟媳的打和骂。如果上级给残疾哥哥的补贴,一回到家就被弟弟或弟媳收走了。
通过这一家,就可以看出在农村究竟是养儿防老,还是儿多母苦?还有一个深刻的问题,就是贫穷家庭的残疾人的权益怎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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