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一上班,就有一报社记者打我手机来采访我。说:尚雯婕、马天宇因为质疑李宇春、俞思远获最佳男女歌手,状告音乐风云榜!作为经常跟粉丝、明星打交道的导演我对此事是什么看法?
我今天一上msn就问EQ唱片(马天宇所属唱片公司)的朋友,有没有听说马天宇的粉丝状告音乐风云榜的事情?他说:这个是歌迷的事情,我们公司还没有得到什么信息。
我于是打听了一下这个事件,大致是这样:
4月初结束的音乐风云榜因为没有最终公布“最受欢迎奖项”的投票结果,引发了粉丝的不满。近日,两位歌迷以消费欺诈的罪名将光线传媒告上了法庭。据代理律师栾永明介绍,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主办方则表示,并不准备做公开的回应。这起案件也是目前在立法中缺乏监管的短信投票方式所引发的国内“短信投票欺诈第一案”。
粉丝状告音乐风云榜已正式立案
在颁奖典礼当天粉丝们查询的投票情况中,马天宇、尚雯婕、谢霆锋分别占据了各自类别的第一位。而最终的颁奖结果,却是俞思远、李宇春和周杰伦获奖。虽然当晚就有不少歌迷在颁奖典礼现场表示抗议,但主办方最终并没有公布最终票数。
5月16日,两名歌迷请了律师,并在东城区人民法院上诉,要求光线传媒双倍赔偿短信资费,并且公布最终票数,此案已经正式立案。而作为主办方的光线方面则表示,目前不想对此事发表看法。
投票经济是立法空白
律师栾永明表示,“据我所知,国外的偶像短信投票资费与普通短信资费一致,而我国投票支持偶像的短信则是一元钱,一次投票选秀活动仅短信收入少则百万,多则千万元,短信投票已经形成一个产业,影响重大,那么谁来监督娱乐过程中的这一经济活动,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这在我国立法中仍是一个空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他在起诉书中提出了双倍索赔的请求。对于这次起诉胜算有多大,栾永明认为:“歌迷和我保存有照片、网页打印等证据,手机中也有投票和收到回复等记录,我有信心为歌迷讨回说法。”
短信投票是电视选秀节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报社记者在采访我时,我们也探讨了这个问题。目前电视节目特别是电视选秀节目无不仰仗短信投票作为节目互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纵观近年火爆的娱乐节目无论《超级女声》、《快乐男声》、《加油!好男儿!》、《我行我秀》……没有一个节目不是采用这种形式来决定大部分选手的能否晋级。
而光线传媒的音乐风云榜等颁奖典礼的明星拉票会依仗短信投票更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
说实话,短信投票真的是一种考验选手、明星人气指数的一个最好手段。钱是自己的,投谁不投谁那是非常慎重的!但有钱的地方就有是非,也就诞生了选手花钱买票!主办单位短信平台幕后操作的嫌疑。
这件事情真的不好说谁是谁非,李宇春确实挺火,但马天宇、尚雯婕、谢霆锋也很火,而且火的也不比李宇春差!更有消息称,孙燕姿的歌迷也不满梁静茹获得港台地区最佳女歌手,也准备加入到状告音乐风云榜的大军中。
虽然这两个粉丝状告音乐风云榜索求双倍赔偿的事情,看似是星星之火,但势必燎原!“短信投票欺诈第一案”。将引发整个中国对短信市场的规范管理,因为这是一个拥有不可想象的经济容量的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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