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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处事“四要”

(2024-08-30 17:39:36)
标签:

杂谈

为人处事“四要”


四要:能要、该要的才要,不能要、不该要的绝对不要

 需要的才要
  “需要”是什么?就是少了它便不能活,例如:阳光、空气、水分、起码的食物、医药、御寒的衣服,避风遮雨的房子,基本的交通工具、谋生工具等,也就是除了不会饿死、冻死、热死、累死、病死之外,便是想要而不是需要。

       想要的可以不要
  除了维护生命的必需,以及用作谋生与奉献的所需物品之外,凡是为了满足虚荣、贪图一般水平以上的享受、追求不切实际的名、利、权、位、势,乃至追求非份和不正常的享有等,要了就算不犯法,还是可以不要的。

        能要、该要的才要
  “能要”是凭自己的各种资源,有能力取得的各种享受。“该要”是适合自己能要和需要的,或者以自己的能力,不为己求,而为社会大众,乃至未来的人类,合情合理谋取幸福,便是该要的。

        不能要、不该要的绝对不要
  凡是以自己的能力资源,尚不能得到的,便是不能要的。凡是以自己的身份立场来说,不宜取得不宜享用的,绝对是不该要的。凡是不合情理、违背法律的,都是不能要的,都是不该要的。只要时时谨记:不公物私用、不顺手牵羊、不浪费虚荣、不损人利己、不作非分的享受和拥有,便是做到这个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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