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邓玉骄案到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两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子,在网络舆论的左右下,迅速放大,法律在失控的边缘左右为难。
邓玉骄被判了,有人试图让她彻底无罪。刘仕华被刑拘了,有人还在为他喊冤。只能说,这种对法律的漠视,已经到了让人震惊的地步。就凭刘仕华将自己女儿推向火坑,做假证,还让几个年幼的孩子卷入肮脏的成人游戏,此人就罪不可赦。
这就是网络之下的民意?以正义的名义,扭曲法律,用民意的幌子影响法律的走向,实属可悲。因为很简单,法律是这个社会最后的公平底线,当这个底线被破坏后,最倒霉的,依然是我们草民,绝非那些拥有若干资源的既得利益人士。
邓玉骄案不说了,凤凰周刊和法律专家们的观点已经充分说明了问题。至于民间是否理解,那是另一个问题。昆明小学生卖淫案,我只能说公安的程序违法,无知和霸道,彰显着权力的傲慢,而唆使自己女儿卖淫的刘仕华和他的姘妇张安芬这两个人渣,让我对我们这个社会底层中的道德底线和法制观念的缺位感到悲哀。
作为职业记者,我们既不相信云南公安的任何表白,但也不相信刘仕华制造的一系列谎言。原因很简单,在真正成熟的职业记者的调查之下,无论是公安还是刘仕华的谎言,都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在此,有一个参与调查的叫屠夫的网民,我们不得不说。在邓玉娇案发后,屠夫前往巴东调查,其后方支援人联系了本人,并与南方都市保取得了联系。赶赴前方后,和屠夫见了一面,聊了聊,作为记者的我们,对这个网友的调查方式产生了担忧。他是来声援来了,而绝非什么客观的调查。严格的说,他不懂什么是调查,比如信息的分析,筛选,求证合适,寻找更多的当事人等,调查路线的选择等等,真正的调查新闻,绝对不是去拜访两个人,然后呆在宾馆里想想就真相大白了。
其实这个可以理解,屠夫并非职业记者或调查人士,也无严格的采访技巧训练。事实上,这样的训练,在我们很多从业多年的记者中,也远没有完成。但网民显然不知道这些。似乎任何在现场的人发回来的东西就成了真相,其实,这和真相相距十万八千里。
还能说什么呢?我和南都的记者只好苦笑了事,选择和“屠夫”保持距离。最后,邓玉娇的母亲对屠夫也十分反感,但她小心的不撕破脸皮。因为屠夫给了她捐款,还有,她不愿意公开得罪网友。
至于云南小学生卖淫案,就更不必说什么了。这个事已经成了新闻界一个集体的丑闻。针对这个事情,新闻界内部的全面自我反思和检讨,已经说明了问题。我们报社自我检讨的主题是,我们是否有本事,不被采访对象的故意欺骗和网络上的虚假信息所左右?我们作为新闻从业人员,是否真正具备了独立思考和调查的能力?
网络监督似乎越来越厉害。但我们知道的是,和当初相比,随着大量谎言和虚假信息的出现,以及过多情绪化的东西出现,网络的舆论监督功能正在快速消退。3年前,如果网络上披露了什么东西,立即会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关注,并很快行动,但现在中国的官场里有一个普遍的观点,网上的东西,说说而已……我不知道,这是否是网络舆论走到现在的悲哀。
网络舆论缺乏权威性是一个全世界性的常态。在西方社会,网络舆论的发展也经历的同样的过程,只是没有如我们的社会表现的如此夸张。慢慢的,舆论仅仅成为舆论,什么也影响不了的时候,这也许是真正回归了舆论本身的位置。那时候,真正职业的调查记者们的价值,才有可能得到体现。
对网友“屠夫”,我的建议是,在没有掌握调查技巧和把握平行视觉的能力之前,最好不要使用别人的捐款做这样的无谓旅行。除了制造更多的谎言和混乱,我不认为他能对追求真相有一点帮助。
调查新闻又被称为新闻之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调查新闻都是一个技术含量非常高的活,如果真的想从事调查,维护社会公平,我建议他可以到报社去学习,经过都市报(建议他去目前国内采访训练最好的南方都市报)和周报,杂志(推荐南方周末的采访,三联生活周刊的思维训练)进行至少3--4年的综合的采访技巧和思维训练,才开始调查比较好。那样才又可能让网友的捐款不被浪费,又能实实在在地为什么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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