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官就要懂得官场潜规则,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听命令,照本宣科,四平八稳,认认真真走过场,一本正经搞形式,熬个一官半职,让头上的屁股越来越少,脚下的脑袋越来越多……性情中人,结局似乎都不妙。
若干年来,这似乎就是行政生态最直接的描述。
伍皓出来了,针对小学生卖淫案中各方的表现,进行点评。一个字,好。
关注云南小学生卖淫案很久了,我作为一个职业记者的直觉,案情既不像公安说的他们那么无辜,也绝对不是网友们说的那么黑幕重重。相信警察绝对无辜的人,我只能说他们缺乏对中国司法部门常态的基本了解。对一个态度恶劣,并有劣迹的小人物,指望他们态度好,那显然是可笑的。
此外,相信这个所谓的父亲无辜的网民的汹汹舆情,我知道,这仅仅是又一起公民新闻事件而已。其实只要受过严格新闻训练的人都知道,起源于西方的公民新闻最大的特点,就是100%地伴随着更多的虚假信息和情绪化的信息。因为网民既没有知情的渠道,也无法进行真正的专业的调查。
其实,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检察院介入的时候,在常年的调查中,我们有个常识性的经验。在不是自己必须垂死挣扎的时候(如看守岁的躲猫猫——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南丹矿难瞒报——自己的受贿罪可能暴露。),为了公安的饭碗让检察院的人冒着丢饭碗的风险制造黑幕?在人精组成的官员队伍里,这个“无私”的傻子其实不多。
至于伍皓亲自针对网友屠夫的发言进行批驳,我觉得,大可不必。互联网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慢慢地,社会适应了这个舆论环境之后,公民新闻中的虚假信息,就不会有更多的作用了。从巴东的5.10案到云南的小学生卖淫案都显示,我们的政府还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因此一再出现在舆论压力下手足无措的情况。
伍皓先生对记者的批评,我严重同意。用打抱不平的非专业态度对待新闻,一直是我们新闻产业10多年告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基本的常态。通俗地说,很多记者连走都没有学会,就要跑着去铁肩担道义,妙手写文章了。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伍皓先生对剩下的刘仕华一家的评说迟迟不进行,据说是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有顾虑,可以理解。但大可不必。无论网民怎么骂,该说的真相一定要说出来。
云南小学生卖淫案的最大悲剧,我认为不是什么官民矛盾,而是信息不透明的老问题依然在无数的事件中作怪。从他写文章批评读者和纠正网民的无限猜想的做法看,伍皓先生是一个愿意使信息透明的人,但他的悲剧在于,即使他贵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他也没有发布官方信息的权利。换句话说,只要他的上级们不说,或者表的了不说的意思,他就基本无话可说了。
好在他还是一个愿意说话的人,让这样的人挨骂,并有可能在舆论的影响下丢官,我认为极不公平。官场潜规则,很可能利用这些看似在追求“正义”网民的诉求,将这个愿意说话的人给灭了。原因很简单,只要领导一不高兴,他就被牺牲掉了,理由可能是违反信息发布规定等等。作为记者,我也知道一个常识,一旦伍皓被灭,那今后的云南官场将是铁板一块,谁也不会多说一个字。
网络舆论,有时候可能有好处,但有时候,杀的是好人,该杀的人却在一边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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