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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下旬,信产部与国家发改委将在北京联合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据说,参加人员由消费者、企业、专家和国家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按说遭到业界专家和消费者一致诟病的手机漫游费的调整方案,应该是众人称道的好事。但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报道是对这一听证会的疑虑和疑惑。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对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的是最高上限管理,其标准为:预付费业务每分钟0.8元,其他为每分钟0.6元。除套餐外,移动和联通两大运营商目前都按最高上限收取国内漫游通话费。
对于漫游费收取的服务成本依据,是近年来消费者与运营商争执的焦点。
当“国际惯例”的理由和借口,不再可以成为参考和依据之后,国内的广大消费者终于发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不收取国内漫游费,如美国同一公司网内通话不仅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欧洲则连国际漫游结算费也已被强制性取消。
当大家试图继续寻找我们需要继续延续缴纳漫游费的理由和依据时,我们又发现:手机漫游费在国内,原本也不是生来就有的。它出现在1998年代前后,是为了平衡东西部差距,让西部地区可以较快地积累资金、发展网络,才开始全面收取漫游费的。
那么漫游费的实际组成成本又是怎样的呢?据专家调查后得知,手机两地间的漫游过程,其实就是运营商之间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而已。这对电信运营商来说,漫游成本是微乎其微“可以说接近于零”。
其实,消费者的要求并不高。看看近年来,每每遇到降低通话费的投诉,手机用户被运营商颠三倒四、云山雾罩的“套餐”弄得懵懵懂懂、疲惫不堪的惨境,我们就可看到中国电信消费者在暴利垄断下的无奈与困惑。
最近几年,中国移动的全部省一级公司就都已经盈利,“资助西部”的必要性已经不再存在了,但运营商依旧守抱着漫游费不放,在明知没有成本的情况下,让“漫游费”留下来的理由,其实只剩下“跨区域管理”这一条。而省际结算则属于运营商内部分配问题,不应由消费者额外埋单的。
而那种所谓“完全取消漫游费是低收入者为高收入者买单”、“现阶段取消移动漫游费,会相对增加低收入、不经常出差移动用户的支出。”等貌似公正的论调,我们除了钦佩他们那极富“智慧与想象”的大脑外,我们似乎更应该敬佩他们红口白牙信口雌黄的“胆量与勇气”!
因此,也激发了我们理直气壮地要质问:现阶段漫游费价格需要听证的到底是降低还是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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