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谈天说地 |
有多少“命”可以胡来?
周一早晨,随着上班的车流来到西四环,快到南沙窝桥时,车流突然缓慢下来,抬眼望去,隐约看到前方桥下有人在车旁晃动,心想,这大周一的又发生了刮蹭。再看,发觉那晃动的人影动作怪异:面向车流方向,身躯一探一缩,手臂一伸一回,颇有节奏。又接近了些,这才看清,原来又是路边散发小广告的,顿时气愤起来。
离桥大约50米的距离,我看到他们一共五个人,却一字排开,占据了主路的全部四条车道。所有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在这些人奋不顾身的“壮举”面前,几乎无一漏网,通通被插上了广告卡片。
在我快要接近他们时,本来站在靠近辅路的那两个人突然往路中央跑来,中间车道的那个人也汇合到他们的行列径直跑向快车道这边,全然不顾身边的车流。我估计肯定发生了什么,透过车辆间隙一看,果然,靠近辅路的最外车道旁正有一位交警骑着摩托逆向驶来。
我正在想民警将怎样在这车流中抓到或驱散他们?但那几个人接下来的举动更让我吃惊!他们看到民警被车流挡在了那边,一时过不来,竟肆无忌惮的边跑边更加疯狂地往身边经过的车辆上插那些卡片。结果我车子的左前窗和右后窗先后中招。
当我无奈的带着他们的成果经过桥下,也就是他们“作恶”的最初现场时,看到的是洒满一地的广告卡片,场面“一片狼籍”!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对违法上路散发广告的现象采取了很多治理和防范措施!
尽管媒体曾不止一次的报道“散发人员”血溅路面,命丧车轮的悲剧!
尽管警方每每擒获这些人员,首先是给他们看这些血淋淋的惨剧!
尽管方方面面多次发出要“严惩背后凶手”的呼吁!
无奈的是,这种无视生命、扰乱正常秩序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我们不禁要问:有多少“命”可以胡来?有多少法律可以随意践踏?
我不是法律专家,也许我们现有的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处罚的依据?或是“罪不当诛”?
但借用一句不太恰当的词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呢?
古人讲:“乱世出重典”。那么,对待这种“劣行顽疾”是否也要“下猛药”“出狠招”才能杜绝呢?
面对法律的被践踏,环境的被污染,秩序的被扰乱,人民生命财产的被威胁,相关部门打破界限划分,形成共同合力,找到合适的制裁条款和有效的根治办法应该不太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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