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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的决策应被问责

(2009-05-29 11:26:42)
标签:

公权力

养狗人

戏剧

注射狂犬疫苗

黑河市

杂谈

分类: 中国评论

刊于《南方都市报》(2009-05-29)

大张旗鼓成立的黑龙江省黑河市打狗队,发出通告正准备杀狗时,又草草收场,打狗队也解散了。但民众质疑和网上讨论尚未解散,正兴致盎然:政府决策为何如此随心所欲?

黑河市在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子禁止养犬,恐怕是前无古人的事。把城区和四个村庄列为“禁狗区”,也算是“创新之举”。而由政府组织打狗队,动用城管和公安等公权力打狗,还要给狗的主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也似乎太过分。最值得玩味的是,这一政策的出台,据说是黑河市某位领导被狗咬伤,进而决定对狗实施打击。而打狗行动暂缓,又被政府冠上“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的高调。

随心所欲的决策,只能草草地收场。黑龙江省黑河市的打狗行动,让人发笑之后是深深的忧虑:都21世纪了,为什么还发生这样轻率的决策案例?

其一,朝令夕改的打狗政策伤害了政府形象和政策的可信度。城市养狗,的确有负面作用。比如养犬者不为狗注射狂犬疫苗,可能给人的安全带来危险;再如一些养狗冲动者,先养狗而后抛弃,出现流浪狗现象。这的确是需要应对,但也不至于就要把狗赶尽杀绝。如同驾车有害一样,不能因为有车祸和交通拥堵,就把车统统赶下路,赶出人们的生活。黑河市的打狗政策,超出了常识,居然把一时冲动变成了政府通告,在没有调查、没有征询民意、没有政策论证的情况下草草出台,然后急忙收场,演化成一出网民声讨的戏剧。

更糟糕的是,这项政策不仅没有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的作用,反而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市民要出去遛狗之前,都先看看有没有警察,有没有要抓的样子。还有一些人把狗转移到别处,甚至把狗转移到哈尔滨等地。要帮忙,不要添乱,黑河市的领导肯定没少向大众这样拜托过,但偏自己制定了添乱的政策。

其二表现在对公权力的滥用。由政府组建打狗队,城管和公安担任打狗任务,不仅有拿公权力替官员报私仇的嫌疑,也给人留下职权混乱的印象。而重要的是,打狗无疑殃及一大片无辜的狗和无辜的养狗人家,甚至是动用公权力来侵害公民的财产权。

其三是政策制定极为草率,甚至有违法嫌疑。比如罚款,以前没有任何通告说不准养狗,现在突然要对养狗人罚款200元以下。这样低级的失误出现在政府通告中,能让人相信政策的严密性和权威性吗?

其四是当打狗方案引起大众反对时,政府仍然没有感到自己的可笑,仍然振振有词地辩解,说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再决定是否实施。遣词造句中散发出的僵化气息,令人感到政府纠错的不真诚。都到啥年头了,官员们的语言体系好像还停留在几十年前?而语言是思维的表象,思维如此不能与时俱进,还有资格担当领导责任吗?

黑龙江省黑河市的打狗行动,之所以成为草草收场的戏剧,就是因为一些官员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行为看得不够神圣,不够庄重,甚至当成自己可以随意处置的东西。在这出打狗戏剧中,政府声誉有所受损,决策质量让人担心,官员的执政素质让人怀疑。如果说伤害政府声誉也在问责之列,那么黑河市负责制定打狗行动的官员是该给政府和大众有个交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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